准格尔旗财政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相关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拟订财政、税收工作的中长期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准格尔旗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实施经济调...
机构信息
地区: 准格尔旗
分类: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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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477-421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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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相关财政税收的方针、 政策,拟订财政、税收工作的中长期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 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准格尔旗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订各项宏 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实施经济调节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推进准格尔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拟定全旗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相关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准格尔旗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全旗预 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订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 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受旗人民政府委托,向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 况。负责旗本级预决算公开。办理与市财政年终结算事宜。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 理,拟定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管理财政票据。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组织落实政府采购 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组织实施全旗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指导和监督全旗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 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 和政策,依法拟定全旗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负责 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限额管理。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

(七)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旗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 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 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督工作。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旗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以及中央、 自治区、市和旗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 旗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

(九)负责管理全旗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 导和监督旗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业务。

(十)负责指导本级预算部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工作。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等 民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旗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办法。

(十二)完成旗委、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文稿起草。负责会议、党建、 宣传、督查、档案、保密、信访、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管理工作。

(二)预算股

承担苏木乡镇街道、税务等领域部门预算工作。拟订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旗财政年度预算草案,汇总 年度全旗预决算。汇总和审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标准定额。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负责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指导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宜。办理与上级财政、园区财政年终结算。承担与旗人大财经委的有关联络工作。

拟定地方性税收方案,执行上级税收减免和税率调整工 作。负责全旗税收资料的普查、统计、分析以及税源和收入结 构的调整,分析税源和税收负担变化,研究提出通过税收调整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研究税收政策,宣传税收法制政策。

制定旗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 管理和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地方政府债务、偿债资金安排建议。 组织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及应急设置。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绩效管理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和还本付息等相关工作,负责国债资金、外国政府性贷款等债务管理工作。

(三)国库股

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负责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办理财政资金的收付、调拨,在确保资金安全性、规 范性、流动性前提下,合理调度管理资金。规范账户管理,实 行会计监督,参与预算管理,通过会计核算和反映,进行预算 执行情况分析。协调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国家金库、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财政专户开户银行和其他有关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组织全旗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政府财务报告编审和汇总工作。研究和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四)行政政法股

承担行政、政法领域部门的预算管理。研究拟订行政性经 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牵头组织实施《行政事业 财务规则》。负责掌握行政、政法等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研 究提出分管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的预算建议,提出专项资金安排的重点及顺序,批复部门预算。负责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使用追踪问效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审核、批复。

(五)教科文股

承担教育体育、党校、文化广播电视、科技等领域部门预 算管理。贯彻实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法规、规章和《事业单位 财务规则》。会同预算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的标准和定额, 提出年度预算安排建议。负责监督归口部门的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制订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和批复归口预算部门的年度预决算等。

(六)农牧股

承担农林牧水、扶贫等领域部门的预算管理。研究提出相 关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拟订部门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重要救灾防灾 资金及生态建设资金。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农牧业项目,组织 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管理扶贫等政策性支出专项贷款贴息。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绩效评价。审核归口部门年度预决算。

(七)综合股

承担商贸、口岸、粮食和物资储备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 关领域预算支出、项目库管理等有关工作,开展绩效目标审核和绩效自评价初审,研究和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有关 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 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承担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承担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管理等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

承担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方面的部 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项目库管理等有关工作,开展绩 效目标审核和绩效自评价初审,研究和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 议。负责中央、自治区和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工作。管理住房改革和城镇、农村各类保障性住房资金。

负责归口管理的各类专项资金投资评审与绩效评价。监督 归口部门财务管理制度,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财经纪律情况。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承担能源、交通、安全生产、工业信息领域部门预算管理。参与研究制定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管理财政支持工业经济、节能降耗、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安全生产等领域的专项资金。负责中央、自治区、市、旗投资的公路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负责归口部门预算和决算批复工作。

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 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开展绩效目标审核和绩效自评价初审,研究和提出财政支持的社会保障项目。对专项 资金追踪问效,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管理涉及 社会保障的政府性基金,拟定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并汇总编制全旗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和批复归口预算部门的年度预决算等。

负责全旗会计管理工作,组织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和国家统 一的会计制度,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负责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监督指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 理。拟订旗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按职责分工核准旗本级预 算单位编报的采购计划,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研究和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对旗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实施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全旗政府采购工作。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准格尔旗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 副局长4名。

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局长:杨智

党组成员、副局长:郎文胜

党组成员、副局长:袁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培荣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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