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准格尔旗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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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9:00—12:00;1:30—5:00 |
电话: | 0477-3863148 |
地址: | 大路新区建业大厦9号楼1楼 |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旗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旗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查工作。
(二)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人民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旗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旗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全旗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旗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指导、管理全旗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旗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旗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旗法律专家库、旗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以及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负责全旗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规划、实施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十)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科技信息化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规划、实施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二)行政复议应诉股
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负责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审核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承担旗本级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承担指导、监督、检查各苏木乡镇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异议和清理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承担旗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四)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拟定全旗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旗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五)社区矫正管理股
负责监督检查全旗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指导推进全旗司法所建设。指导全旗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旗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旗帮教安置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全旗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承担有关公证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执法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承担局机关依申请行政许可、确认、奖励、给付事项的受理、审批、转报等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核、批准、备案等工作;负责协调、各业务股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工作。
(八)律师工作股
指导、管理、监督全旗律师工作。负责全旗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监督管理。承担有关律师行业、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法规的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政治警务部
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教育训练、表彰奖励、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等工作。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司法专项编制44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兼任政治警务部主任)。
领导班子
杨介钧 党组书记、局长
魏林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忠 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