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第四师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
电话: | 0999-8182759; 8182618; 8182424 |
地址: | 新疆可克达拉市学府西路1号可克达拉市政府1号楼208、211室。 |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拟定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定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参与拟定师市优势产业目录,;组织协调重点产业调整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拟定与实施。
(三)拟订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运行;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四)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各行业的管理,组织拟定行业规划、技术规范和行业技术规范;指导师市煤化工产业发展;负责冶金、有色金属、黄金、化工、轻工、纺织、食品、盐业、医药、机电、建材、装备制造等行业管理;协调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五)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拟定技术改造投资的有关政策措施;研究和规划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方向和布局;承担师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及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核、备案工作。
(六)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拟定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指导有关行业体制改革、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及招商引资工作。
(七)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对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八)拟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指导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工作,负责工业节能执法工作;指导有关行业循环经济发展;协调行业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九)指导、监督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师市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和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
(十)负责推进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互联互通及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网络应用水平提升工作。
(十一)指导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发展;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协调电子信息产业重大专项实施。
(十二)指导培育新兴产业发展工作,拟定以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互联网+及信息消费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十三)协助无线电管理有关工作。
(十四)完成师市党委和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综合科(政策法规科)。负责文件、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人事、老干部、信访、财务等工作;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政策,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和清理工作;指导、监督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审核上报国家、兵团技术改造等转型升级重大项目,负责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承担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协调保障重要生产要素的供需平衡,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工业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的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等的推广应用;拟订轻工、纺织、食品等行业发展规划,承担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煤化工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政策,承担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通用机械、汽车、装备制造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网络应用水平提升工作;协调无线电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