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越秀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信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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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0-83378031 |
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66号 邮政编码:510030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区委、区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草拟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及法规,制订规章制度。
(二)处理群众和境外人士来信、来访和网上信访;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反馈群众通过来信、来访和网上信访反映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动态和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承办中央、省、市和区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区属各职能部门和各街道转送、交办、督办有关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负责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负责办理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四)组织开展信访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重大矛盾排查调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处置集体上访和到非接待场所上访事件,维护区委、区政府信访秩序;协调处理基层信访部门在信访工作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和重要事项;做好我区群众进京、到省、去市的集体访和到非接待场所上访的劝返工作。
(五)指导区属各单位开展信访工作,督促、检查、协调区属各职能部门与各街道办事处的信访业务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宣传、信息发布和经验交流;组织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搭建全区信访信息化建设网络;指导区市民意见办理中心的工作。
(六)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区领导直接反映的信访事项;负责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越秀区信访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务、纪检监察、文秘、档案、保密、会务、统计、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印鉴管理、工青妇、公费医疗、计生、车辆管理、退休干部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出(国)境管理、后勤服务、局长办公会议纪录及会议纪要等工作;负责信访动态和情况的综合、分析和整理,开展信访工作调研;组织起草信访工作文件、规章制度及领导讲话;信访工作的宣传、经验推广交流和信息发布;编辑信访有关资料;组织全区信访业务培训;牵头开展信访责任考核工作;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信访科。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及网上信访;向相关部门和街道转送、交办有关来访、来信、网信等事项;配合挑选信访案件列为领导包案;统计分析来访、来信、网信情况,定期向区委、区政府及相关单位反映动态信息;负责区领导和相关部门接(约)访群众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指导基层信访机构做好来访接待、来信处理和网上信访工作,协调处理基层信访部门工作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和重要事项;管理信访信息系统,协助全局信息化建设;负责区人民来访大厅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开展信访责任考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复查督办科。负责受理、处置应由本区信访复查的信访事项;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复查复核工作;负责重大、复杂、疑难信访问题的全面深入调查及信访公开听证会的组织工作;负责对区委、区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督办信访大要案、领导包案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国家和省、市信访局督办的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协调处理本局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承办区领导批示件和其他途径纸质的交办信件、转送信件,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组织开展信访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和矛盾化解攻坚专项行动;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承担市、区信访督查专员在区信访局督导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参与信访动态和情况的研究、分析;配合开展信访责任考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信息
杨桂华局长,负责区信访局全面工作。
白洁副局长,分管复查督办科工作,分管纪检工作。
吴伟副局长,分管综合科、信访科和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分管意识形态工作。
杨芳四级调研员,负责区市民意见办理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