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更新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管理、住房保障、物业管理以及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民防(人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区房屋管理、住房保障和城市更...
机构信息
地区: 越秀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网址: 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0-83178622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28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管理、住房保障、物业管理以及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民防(人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区房屋管理、住房保障和城市更新改造的中长期目标任务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区直管房产权、租赁、修缮和安全等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华侨房屋政策;查处违反直管房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负责房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危房改造、挡土墙治理和白蚁防治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房屋安全普查、危房督修、房屋和挡土墙应急抢险工作;查处违反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换届工作;负责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查处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七)组织城市更新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拟订年度城市更新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城市更新项目标图建库工作。

(九)组织城市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组织审核城市更新项目改造方案。

(十)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维护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开展人民防空平战结合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负责自管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罗学文

调研员、党组成员:黄 钦

调研员、党组副书记:陈海东

副局长:周新华

副局长、党组成员:潘震

副局长、党组成员:陈永利

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吴燕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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