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司法局
一、广州市越秀区司法局是广州市越秀区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 二、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 三、区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机构信息
地区: 越秀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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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020-87603913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德安路1号之二6-8楼 邮编:510080
详细介绍

一、广州市越秀区司法局是广州市越秀区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

二、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

三、区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办全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指导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

(五)指导、监督、管理、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七)负责规划、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管理、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区司法局有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办公室、法规科、行政复议科、普法和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管理与法律援助科、社区矫正工作科、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政工办公室。

五、区司法局设洪桥、北京、六榕、流花、光塔、人民、东山、农林、梅花村、黄花岗、华乐、建设、珠光、大塘、大东、白云、登峰、矿泉等18个司法所,为区司法局派出机构。

领导信息

    卢锦豪: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依法治区工作;挂点联系六榕、流花、光塔司法所。

    钟  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负责涉及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协调监  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负责组织实施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指导、统一监督;分管法规科、综合执法协调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与综合执法协调科合署办公;挂点联系农林、黄花岗、登峰、建设司法所。

    郑景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信息调研、保密、信访、对外宣传、信息化建设、财务资产、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人民调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统筹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挂点联系大塘、人民、华乐、东山司法所。

   李丰盛:副局长,负责律师管理、法律援助、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宣传、禁毒等工作;分管律师管理与法律援助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挂点联系矿泉、北京、洪桥司法所。

   洪  蕾:局党组成员、政工办主任,负责党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群团、统战、老干等工作;分管政工办;挂点联系珠光、白云司法所。

   陈元雄:四级调研员,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科;挂点联系梅花村、大东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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