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西咸新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工作时间: | 09:00-12:00,14:00-18:00 |
电话: | 029-38020517 |
地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总部经济园5号楼 |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新区关于人社、民政、退役军人、民族、宗教、残联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相关规定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新城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新城人力资源行业的统一管理,规范辖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新城促就业工作。拟定并落实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创业扶持政策;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体系;提出就业资金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拟订新城人事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委、管委会各部门及下属管理服务机构、新城各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派遣制人员的招聘配置、培训、员工关系管理等人事管理工作。
5.负责管委会聘用制员工薪酬体系建设及落实,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管委会聘用制员工退休政策;负责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变动审批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
6.负责协助上级社保部门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政策宣传、业务经办、待遇享受等工作;负责制定并牵头落实新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相关政策。
7.负责落实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根据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岗位聘任;负责落实人才分类认定工作;协助新区新城人才工作牵头部门做好人才相关工作。
8.负责劳动关系管理工作。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并依法处理;负责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协调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工伤认定工作。
9.负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教育资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
10.负责新城社会福利及慈善事业促进工作,指导新城各类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负责辖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负责引导、扶持和规范新城慈善组织发展,指导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区域福利彩票销售和公益金管理工作。
11.负责新城行政区划及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殡葬改革及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各项殡葬政策,开展移风易俗宣传;负责新城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分支(代表)机构、异地商会等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社会组织引入及孵化培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志愿者队伍建设,拟定新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负责新城收养登记工作;负责辖区婚姻登记及管理工作、婚俗改革工作。
12.负责指导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管理工作,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负责辖区城乡基层群众的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基层依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抓好群众自治和村(居)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和协调各镇街做好村(居)务公开和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负责制定及完善撤村建居相关制度,对撤村建居的程序进行指导。
13.负责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落实上级关于烈士及退役军人褒扬纪念工作;落实新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安置对象的管理服务保障及各项优抚政策;负责指导新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安置对象就业等政策落实;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联系人民武装有关工作。
14.负责协调民族和宗教相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民族成分变更、清真食品检查、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服务和指导;负责少数民族权益等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规范宗教事务管理。
15.负责残疾人康复、技能培训、劳动就业、托养、文化、体育、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辅助器具和残疾预防工作;负责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依法组织开展活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16.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7.承办新城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