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西咸新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
电话: | 029-33185339 |
地址: |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厦C座1005室 |
一、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人社、民政、退役军人、残联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新城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落实新区、新城人力资源政策措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新城促进就业工作,落实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
4.配合西咸新区落实养老、失业、工伤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特定人员补助的协调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5.负责职称制度改革。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指导协调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选拔工作,负责专家、留学回国人员政策的落实和博士后创新基地管理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6.负责规范劳动关系管理工作。调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检查用人单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牵头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做好工伤认定相关工作。
7.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教育资助和特困人员供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8.指导新城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项目建设,加强城乡社区工作队伍管理,指导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9.拟定新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监管督导养老福利、特困人员供养等机构管理工作,监管相关老年人福利发放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实施社会慈善、社会捐助等相关活动。
10.贯彻落实儿童福利政策,监管困境儿童、适度普惠型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政策落实工作,负责新城收养登记(含港、澳、台和华侨)工作。
11.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12.负责管辖权限内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执法监察;拟定新城社会工作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的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建设。
13.负责地名工作。配合做好街镇一级的命名、变更和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管理新城区域地名命名工作,推广监督标准化地名使用,管理地名标志的设置和更新,管理和统计地名资料。
14.负责新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做好新城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士官)、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做好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做好烈士及退役军人褒扬纪念工作,做好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拥军优属抚恤工作。
15.贯彻执行中、省、市、新区有关残疾人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残疾预防和无障碍改造等工作,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统筹推进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各类残疾人社会组织。
16.承办党委、管委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财务统计组、就业促进组、社会保险组、专业技术组、劳动关系组、社会救助组、基层治理组、社会事务组、殡葬改革组、残联组、退役军人事务组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婚姻登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