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建昌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7:0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29-7123614 |
地址: | 建昌县建昌镇朝阳路一段49号 |
建昌县司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中共建昌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以下简称县委法制建设办),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县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建昌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法制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政府有关行政行为、行政合同、行政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赔偿工作。受县政府委托,开展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督查考评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各乡镇政府、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法治创建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指导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对县政府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协助落实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九)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装备及后勤保障工作。
(十)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 刘志成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韩国武
党组成员 倪守友
[2019-08-30]副局长 李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