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县退役军人局
荥经县退役军人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
机构信息
地区: 荥经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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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电话: 0835-7629001
地址: 荥经县严道街道人民路东二段123号
详细介绍

   荥经县退役军人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规、规章及退役军人工作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起草本地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的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传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领导信息

姓名:刘明鑫

职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根据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对全局党风廉政、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负总责。


姓名:吕晓军

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拥军优抚、双拥创建;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党组工作,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分管业务股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根据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


姓名:吴勇

职务:局党组成员

分工:负责机关综治维稳、信访、安全、退役军人思想建设、联系乡镇工作、权益维护工作等工作;分管机关财务工作和工会、群团工作。根据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


姓名:杨艺

职务: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分工: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褒扬纪念工作、保密工作;分管综合股和烈士陵园管理股。根据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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