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入口
潜江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
服务信息
地区: 潜江
分类: 办事大厅 > 企业办事
所属行业: 科技
办理流程

潜江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流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流程

(一)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进行下一步网上注册登记。

(二)网上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设定用户名和密码,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信息,获取系统注册号,并提交注册信息至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省认定办将及时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注册用户名、密码和系统注册号请企业妥善保管。已注册并通过省认定办确认激活的企业不需要再次注册。

(三)网上申报材料提交

企业访问“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服务网”(简称“省高企网”,网址:http://220.249.102.10:8088/index.jsp),凭国家高企网上获得的系统注册号进行注册,使用企业的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注册时设置的密码进行登录,完善单位信息,并按要求完成网上材料的填写和提交。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我局高企认定工作邮箱(whgqrd@126.com)。

(四)纸质申报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企业向所在县(市)区科技局(科经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请各县(市)区科技局(科经局)组织并指导好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各县(市)区科技局(科经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连同《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汇总表》(由省高企网下载打印),及企业申报材料两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一并上报市科技局计划科。   

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3.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

4.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5.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6.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7.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8.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9.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10.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

1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

(五)评审认定

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认定意见。

(六)公示、备案、颁发证书

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服务网”(网址:http://220.249.102.10:8088/index.jsp)进行公示。公示后报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公告备案结果,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基本信息

潜江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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