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兴宁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71-5586326;3305905 |
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人民政府4号门 |
南宁市兴宁区政务服务中心以“便民、高效、公开、公正”为宗旨,以“部门围着窗口转、窗口围着群众转”为原则,以服务城区经济发展为核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服务中心引进智能化便民服务设施,配备了排队叫号机、LED电子显示屏、中央空调、群众休息区、一体化饮水机等便民设施设备。于此同时,政务中心推进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整合,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开放共享,促进“互联网+”与政务服务融合,打造一站式政务服务中心。新政务服务中心以整洁、舒畅的环境,高效的窗口服务水平,更好的服务前来办理事务的市民。
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效满足广大企业和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办事需求,3月2日起,兴宁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恢复窗口现场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统筹考虑各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办事需求、疫情防控等情况,恢复兴宁区政务服务中心现场服务,实现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与政务服务“三不误”,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二、工作安排
(一)窗口恢复日常管理,继续打卡考勤制度。一楼、三楼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全面开放,各岗位人员按时到岗。综合窗各窗口单位延续综合窗轮值安排表继续上岗。
(二)窗口防疫物资有序发放。根据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一次性防疫物资由政务办统一领取并发放,为保障到岗人员物资充足,政务办于每天下午4:30发放第二天一次性防疫物资,各窗口人员领取并签字。
(三)提高办事效率,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各窗口人员加快审批进度,避免出现群众排长队、聚集拥挤的情况。
(四)开放窗口办件寄递服务。疫情期间,积极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邮政寄递”工作部署,通过邮政寄递方式传递办事材料及审批结果,减少群众跑动和聚集。寄递费用由政府财政承担,有寄递业务的窗口需在每日上午11:00前或下午4:00前将需寄递的证照连同收件人基本信息提交至政务办并做好登记。由政务办对寄送证照进行贴单并联系邮政揽件员进行投递。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进驻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为本单位窗口工作增强后盾保障。各窗口负责人作为本窗口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协调处理恢复线下服务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有力支持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个大局。
(二)强化人员和环境管理。工作人员要服从防疫管控,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每日必须通过扫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后出入南宁市兴宁区政务服务中心。同时,继续全力做好大厅的通风、消毒等工作,严格落实相关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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