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自然资源局(网上办事大厅)
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机构信息
地区: 浑江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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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夏13:30-17:00、冬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39-3225951 传真号码:0439-3223309
地址: 吉林省白山市铁南街847号,邮政编码:134300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落实考核标准。拟订落实并指导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指导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促进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控详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全市土地征收征用工作,并指导各县(市、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土地征收征用工作。负责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及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实施重大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落实省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配合实施国家、省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建

设项目压覆矿业权情况复核。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指导全市自然资源管理系统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缴、稽核工作。

(十一)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二)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负责管理自然资源标准化工作并监督实施。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三)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县(市、区)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市、区)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十五)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加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白山等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十八)与市应急局的职责分工

市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指导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灾信息。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工作。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协助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必要时,可提请市应急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杨忠波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自然资源局全面工作。

田  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土地管理、党务、人事、绩效考核 、乡村振兴、工会等方面工作,积极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耕地保护科 )、机关党委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勘测规划处、土地市场服务中心、征地事务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工会。

联系省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耕地保护监督处、机关党委、人事处、老干部处、工会;联系 省征地事务中心、省土地整治中心; 联系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总工会、市乡村振兴局;联系市易达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系临江市自然资源局 、靖宇县自 然资源局 。

王成阁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测绘和地理信息、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信息、信访等方面工作,积极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自然资源档案馆、信访室。

联系省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处、 国土测绘处、地理信息管理处、信访处;联系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中心、省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省航测遥感院、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吉林省测绘档案资料馆 )、省基础测绘院、省地理信息院、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站( 吉林省测绘仪器计量检定站 )、省地图技术审核中心、省基础测绘基地管理中心、省测绘职业资格管理中心、省测量标志管理站;联系市信访局、市档案局;联系长白县自然资源局 。

杨玉冬 党组成员、自然资源督察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规划管理、疫情防控、政务公开、保密等方面工作,积极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办公室、国土空间规划科、建设项目规划科、建审科、国土空间利用服务中心、城 乡规划研究院 。

联系省厅办公室、综合处、国土空间规划处、科技合作 处;联系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研究院 、省自 然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省自然资源厅宣传教育中心;联系市委办 、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驻厅业务以外其他工作方面、市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抚松县自然资源局 。

郑 巍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财务、行政审批、生态修复、环保督察、执法监察、扫黑除恶、矿业管理、地质勘查、 项目服务、项目包装及资金争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积极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分管财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法规科、执法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扫黑办)、矿业权管理科、地质勘查科、项目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矿产资源保护中心、矿泉水资源保护开发服务中心、地质监测站、浑江分局( 浑江自然资源服务中心、浑江乡镇土地管理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浑江国土资源 执法监察大队 )。

联系省厅财务处 、审计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 、法规处、执法处、矿业 权管 理处、地质勘查管 理处、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联系省地质资料馆 、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联系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司法局、市委政法委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驻厅业务方 面 )、联系市易达资源投资有限公司;联系江源区自然资源局 。

周俊静四级调研员 协助 党组成员 、副局长田 丰工作。

负责人:杨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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