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吉林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
机构信息
地区: 蛟河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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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冬季: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夏季: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电话: 0432-67250337
地址: 蛟河市民主路11号   邮政编码:132500
详细介绍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吉林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军队复员干部、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和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二)移交安置科

    (三)拥军优抚科

    (四)双拥科。

负责人:周书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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