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让胡路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0459-2750509 |
地址: | 大庆市让胡路区北星路21号 |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公示市场主体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四)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依法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
(五)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实施经营、使用规范。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区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相关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的计量行为。
(九)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市际间交流与合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班子成员
张 立 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局长,主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主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
办公地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楼4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