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办
。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报送、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退休干部职工工作。
办公地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楼405室办公电话:0459-2750509
(二)法制办公室。
职能:承担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办公地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楼410室办公电话:0459-2750510
(三)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室。
职能:依法定权限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发证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优化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
办公地点:让胡路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办公电话:0459-5153559
(四)市场规范监督管理室(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职能:依法负责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查处不正当及相关经济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负责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负责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负责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负责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负责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负责和指导商标和官方标志执法工作。依法保护专利权。
办公地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楼311室 办公电话:0459-2750513(五)社会信用办公室。
职能:负责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事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
办公地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楼313室办公电话:0459-2750523
(六)质量与价格监督检查室。
职能:负责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及授权、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组织实施国家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参与区域性组织认证活动。组织实施国家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负责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参与区域性组织检验检测活动。
办公地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楼301室办公电话:0459-2750511
(七)投诉举报监督室(投诉举报中心与其合署办公)。
职能:负责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咨询以及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移送、跟踪、督促、审核等工作。负责上级转办投诉举报的转办、移送、跟踪、督促、审核、上报等工作。负责投诉举报平台信息化建设及承担数据收集、汇总、统计分析、管理使用等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秩序动态监测、风险预警、指挥调度等工作。
办公地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楼304室办公电话:0459-2766315
(八)食品安全协调室(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职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办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办公地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后楼311室办公电话:0459-2750535
(九)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室。
职能: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负责开展食品经营(销售类)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食品摊贩、小食杂店和现场制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乳制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负责对保健食品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办公地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后楼309室办公电话:0459-2750538
(十)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室。
职能:负责开展食品经营(餐饮类)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负责小餐饮、校外托管机构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协调指导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办公地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后楼308室办公电话:0459-2750536
(十一)医药器械监管室。
职能: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权限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指导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
办公地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后楼306室办公电话:0459-2750537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室。
职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办公地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后楼408室办公电话:0459-2750531;0459-2750532
(十三)抽检监测室。
职能:配合实施国家、省、市产(商)品抽检监测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产(商)品抽检监测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问题产(商)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产(商)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办公地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后楼313室办公电话:0459-2750539
(十四)让胡路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职能: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受行政部门委托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调查;组织指导消费维权纠纷,调解消费纠纷。
办公地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楼213室办公电话:0459-2754315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联 系 人:何安琪
联系电话:0459-275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