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
机构信息
地区: 清苑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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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下午14:30-17:30(夏令),
电话: 0312-7950097
地址: 保定市清苑南路750号(清苑汽车站北100米路东)
详细介绍

清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于2019118,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政策。

(五) 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消防员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省级、市级和区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内设机构三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股(褒扬纪念股),各股室职能如下: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职责: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保密、内勤、会务、考核、文件制发(机关财务、后勤资产管理、内部审计、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统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区委、区政府的专项活动,政务公开工作;制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搞好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相关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监督检查并考核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参与区级国防动员、兵员征集、预备役人员管理等工作。

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职责:拟定全区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复员干部、伤病残退役士兵和符合条件的消防员的接收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士官、符合条件消防员档案接收、审查、移交等工作;负责拟订驻区单位和区直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的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和符合条件消防员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落实。

拥军优抚股(褒扬纪念股)职责: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消防员优待、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贯彻落实省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审核呈报工作;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等。

另有独立法人事业单位三个,即: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干休所、双拥办。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职责:主要负责退役军人组织关系接转、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事务性信访联络接待工作;承担信息采集、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突出“服务”二字,逐步将原本分散在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科室的服务职能集中在此。

干休所职责:负责军队移交本区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休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检查指导军队离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工作。

双拥办职责:承担协调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

班子成员及分工

王建功:党组书记、局长,主持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主持区

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郑木森: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政策落实、遗留问题解决、解释,

涉军政策风险研判工作,就业创业培训,移交安置、专项岗、军转办、优抚、纪念设施维护、褒奖。分管安置股、优抚股、协会。

赵迎春: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区委、政府专项活动,综合文字、党建、纪检、组织、宣传、信息、督查、会务、财务、考核。分管办公室、党建纪检室、财务室、基金会、服务中心。

张宏庄:副主任科员,负责优抚褒奖工作、纪念设施管理维护、负

责双拥工作、干休工作、光荣院工作、协会工作。

韩双卯:副科级干部,负责乡村两级服务站管理督导,京、省、市

值班、信访接待工作、信息采集。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安全保障,负责服务中心工作、信访工作、权益维护和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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