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
机构信息
地区: 灵寿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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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1-5月,9-12月)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6-8月)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311-69135955
地址: 灵寿县北环东路29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规范全县行政审批行为,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推进简政放权,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和规则并组织实施,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建设、管理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监督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并对场内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将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协调开展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动执法。
(四)负责投资建设、社会事务、市场主体、涉农事务、交通环保等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负责协调派驻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规范、管理和监督派驻部门行政审批行为。
(六)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标准化建设。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形成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完善全市电子证照库信息。
(八)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数据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组织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罚制度建设,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九)负责对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
(十)负责县直部门已划转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现场勘验、审图、联合验收等工作。
(十一)负责行政审批信息化工作,行政审批信息资料的保管、整理、统计、编目和定期检查工作。
(十二)指导各乡(镇)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石家庄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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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灵寿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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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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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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