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蚌埠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01年3月7日正式运行,是政府"一站式"审批服务机构。2006年底,蚌埠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设立,与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机构定编11人。 中心始终以"便民、规范、高效、廉洁...
机构信息
地区: 淮上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电话: 0552-4125168 ,4125110
地址: 蚌埠市燕山路1599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区内)
详细介绍

蚌埠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01年3月7日正式运行,是政府"一站式"审批服务机构。2006年底,蚌埠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设立,与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机构定编11人。

中心始终以"便民、规范、高效、廉洁"为宗旨,紧密围绕"优化环境、加快发展"的主题,积极探索审批运行机制改革,热忱为投资者和群众服务。2001年,中心率先在企业注册登记中推行"并联审批"制度,在全省及周边地区得到大力推广。之后,又陆续推出了"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制"、"窗口首席代表制"、"企业注册直通车"、"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基建项目联合审批、一表收费制"及审批事项"十公开"等一系列改革创新和便民便商的新举措,并通过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一如既往地开展"中心和单位为窗口服务、窗口为群众服务"的"双服务"活动,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行政服务标准体系,促进窗口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努力把中心建设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窗口、服务经济建设的综合平台、反腐倡廉的坚强阵地,受到了办事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一、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对政府各部门进驻、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2、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

3、对经本级政府同意确需由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下级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4、承担本级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能。

二、综合科工作职责

1、 负责中心日常政务和有关事务的联络工作;联系落实内外事务活动;做好日常会务准备工作。

2、 负责中心文印、公文收发及档案管理工作。

3、 负责编印中心简报,起草中心综合性文字材料及对外宣传工作。

4、 负责中心计算机、网络、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水电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5、 负责管理中心印章、介绍信。

6、 负责管理中心的人事、财务、工资、福利等工作。

7、 负责中心的后勤、卫生、安全保卫工作。

8、 负责中心小汽车的调度及管理工作。

9、 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督办科工作职责

1、督促检查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负责窗口及窗口人员调整、管理及日常考核工作。

3、负责进中心服务项目的确定及项目管理办法的制定和调整。

4、负责联办事项的组织协调和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检查落实联办结果。

5、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的投诉,做好与投诉受理中心收交案件的衔接工作,并对投诉情况进行调查落实。

6、收集、整理窗口上报报表,并做好统计、归档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政务公开科工作职责

1、研究提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及建议。

2、组织开展全市政务公开的宣传和培训。

3、检查督促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4、承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组织的重要活动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健全党的组织,严格党的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遵守国法政纪,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了解、反映群众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政治审查,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7、征得中心党工委同意,提出所属党支部成立和撤消,书记、副书记的任免意见,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按期做好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并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

8、协助中心党工委管理机关党群组织的干部,配合行政领导和人事部门做好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参与对工作人员的考核、评比,对工作人员的表彰及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9、领导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自身的章程和上级组织的要求,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0、加强与民主党派的沟通与交流,定期通报党委重要工作,征询工作意见。

11、完成上级党组织和中心党工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蚌埠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蚌埠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蚌埠市税务局

蚌埠市税务局

(查看详细信息)
蚌埠市科技局

蚌埠市科技局

(查看详细信息)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