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茂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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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8:30—12:00,14:30—17:30。 |
电话: | 0668-2996311,传真号码:0668-2996020 |
地址: | 茂名市光华南路151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一、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7个正科级机构。其职责如下:
1、人事秘书科
负责中心的人事、行政、政务公开、劳资、文秘、档案、计生、保密、平安建设、信息策划、物业管理、组织协调、后勤服务以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科
负责中心的党群、纪检、宣传教育、意识形态、工青妇等工作。
3、资金管理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统计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会计资料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拟订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和操作规程;指导管理部办理归集业务;负责协调委托银行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存放和资金划转工作;配合管理部对已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进行催缴、追缴工作。
4、提取管理科
负责拟订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和操作规程;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指导管理部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解读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协助做好查处骗提工作。
5、信贷管理科
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拟订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操作规程;负责涉贷楼盘资格的审查审核工作;指导管理部及受托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配合受托银行就住房公积金贷款违约依法提起诉讼;协助做好查处骗贷工作。
6、稽查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普法教育;负责拟订中心内部审计、稽核工作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负责受托银行承办公积金业务的检查和考核工作;对不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逾期不缴或少缴或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反政策法规的行为实施稽核、处罚;受理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个人的检举、投诉、控告;稽查有关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
7、网络管理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心网站及中心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拟订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系统应急预案及落实数据灾备管理工作;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的上传和报送工作;负责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网络信息的收集、保存工作。
二、办事机构及职责
设立“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茂南管理部”、“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白管理部”、“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宜管理部”、“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州管理部”、“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化州管理部”五个正科级办事机构,其业务、经费、人员归属市中心统一管理。
管理部的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范围内(茂南管理部含市直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