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民政局(网上办事大厅)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江门市机构改革方案》《江门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江门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江门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
机构信息
地区: 蓬江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电话: 0750-3503122,传真:0750- 3503103
地址: 江门市广新路18号
详细介绍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江门市机构改革方案》《江门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江门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江门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和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低收入家庭优惠措施。

3、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承办中央、省、市财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投入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

4、组织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查询与核对,以及相关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指导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指导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5、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及村(居)民自治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村务公开工作。拟订城乡社区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6、指导殡葬管理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经营性公墓、殡仪馆服务站点的审核、管理。指导公益性墓地、骨灰楼建设和殡仪馆建设、殡仪业务工作。

7、指导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8、指导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承办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地名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9、负责市(区)、镇街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市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办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10、组织编制地名规划。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开出版的全市性地名类图(册)的审批工作。规范地名标志和管理工作。

11、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工作。

12、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工作。

13、承办华侨以及港澳台地区中国居民在内地的收养登记、涉外儿童收养登记审核申报工作,指导收养登记工作。

14、负责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落实。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计划,指导福利彩票的监督管理,负责慈善信托工作。

15、负责编制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拟订社会工作政策和职业规范。承担社会工作师登记注册管理工作。指导和培育社会工作服务行业的发展。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