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蓬江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
电话: | 0750-3988902 传真:0750-3988901 |
地址: | 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西路30号;邮政编码:529000 |
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数据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数据管理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起草全市政务服务、政务信息化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拟定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负责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统筹协调、立项审批。
(四)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等“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全市“1+3+N”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及标准化建设。
(五)统筹协调市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指导各市(区)、各部门网上政务应用和建设。
(六)负责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
(七)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
(八)统筹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保障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市级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安全。
(九)负责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相关工作。
(十)统筹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各市(区)政务服务机构及其管理机构开展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纪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生产、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联络、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党建、纪检、意识形态、群团等工作。
二、统筹规划科
负责起草政务服务、政务信息化管理等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市“数字政府”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拟定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负责市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审批、采购管理。承担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服务采购的资金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制定政务信息化购买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电子政务标准备案工作,统筹政务信息化需求,汇总和编制政务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评估市级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应用效果。
三、审批协调服务科
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的具体工作,负责深化全市清单制改革,统筹“1+3+N”清单管理,牵头落实市级权责清单、审批清单、监管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1+3”清单信息管理和公示系统平台建设。负责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审核、管理和调整工作,建立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负责深化全市行政审批委托制改革。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政务服务相关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规范,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组织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各市(区)、各部门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流程。配合有关部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减证便民”行动等工作。
四、数据管理与运维安全科
统筹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电子政务外网和云网资源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组织协调推进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建设和管理政务数据资源平台,建立政务数据对接、认领和反馈制度。协调解决政务数据管理和开发利用中的重大问题,依托数据治理推进审批和监管部门信息交换共享,支撑行业监管、协同监管和主题监管等大数据应用工作。制定市级基础政务系统、政务云平台和网络建设标准规范。制定政务数据资源分类及政务大数据收集、储存管理、安全管理、开放和共享应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开展项目测试、验收管理、使用移交等工作。组织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运营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政务信息系统统一信任体系建设。统筹全市政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以及数据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市级政务应用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
五、指导监督科
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政务服务机构及其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指导市、县、镇、村四级实体办事大厅和政务服务网融合发展,构建线上线下、网上办事服务与实体办事大厅一体化运行的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制定政务服务监督工作制度和规范,监督实际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评估、考核市级政务服务质量。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组织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管理制度,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平台建设,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监督检查公共交易中心和平台规范运行相关情况,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