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玛纳斯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12345 |
地址: | 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玛纳斯镇玛纳斯县公安局往南500米 |
玛纳斯县政务服务中心项目自6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以来,大厅已入住26个部门,目前各项工作运行正常,已为群众办理各种事项2万多件。
一、主要职能
(一)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法指南;
(三)对进入或者提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县人民政府决定;
(四)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已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该事项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执行;
(五)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六)对进驻工作部门、机构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
(七)对各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政务中心的各工作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八)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玛纳斯县政务服务中心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一个办公室,办公室位置设在玛纳斯碧玉园政务大厅一楼行政办公室。
玛纳斯县政务服务中心属全额事业单位,原核定编制数为5人,2015年1月核定编制8人。其中:在职8人,较上年预算人数增加1人;退休0人,较上年预算人数增加0人;离休0人,较上年预算人数增加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