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社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规范性文件、政策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
机构信息
地区: 社旗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电话: 0377-67921265
地址: 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西门外北街18号
详细介绍

社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规范性文件、政策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建立落实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三)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实施信用分类管理,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并监督管理。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五)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六)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开展反垄断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依法对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费行为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广告违法案件。

(七)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价格管理的咨询、投诉、举报的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专利管理、代理及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等工作,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协调处置商标争议事宜,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驰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的推荐与保护。

(十)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相关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十一)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督促检查县有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制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质量安全监管。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十六)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依权限或根据市局委托,组织、指导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十七)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地方农业标准化规范的制定、修订、审批、编号和发布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商品条码相关工作。

(十八)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计量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九)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质量认证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开展并监督管理权限的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相关的认证中介服务和技术评价活动。

(二十)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二十一)制定全县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质量监督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全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二十二)指导和管理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及与业务相关的社会团体的工作。

(二十三)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件的起草、文电、宣传、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综合治理、信访稳定、信息等工作;承担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政务公开、督察督办、信息综合发布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和系统绩效考核工作;承办综合性会议及县局机关公务接待和车辆管理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机关和全系统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系统教育培训;指导基层基础建设和系统队伍规范化建设。

(三)财务股

编制本系统财务收支计划及年度预、决算,负责系统经费管理;制定系统财务管理制度,指导监督系统财务工作;组织系统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款的收缴及罚没物资的管理;负责系统收费项目及标准申报、管理和票据管理;管理系统国有资产,负责系统内装备购置;负责系统事业发展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的编制、审核和管理工作;做好系统审计工作。

(四)法制股

负责全系统的普法宣传及法制培训工作。依法对全系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核审、会审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赔偿等工作;负责全系统的行政指导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全系统执法证件的申领、管理及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工作。

(五)安全协调督查股

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相关制度;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制定完善并监督实施食品药品稽查工作制度和问题产品召回处置制度;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

(六)监督管理股

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组织指导直销企业和直销员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等各类经济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市场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组织指导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指导查处合同欺诈、价格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商标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体广告发布和广告许可工作;指导对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费行为实施监督检查;承担全县著名商标的推荐和保护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注册登记股(行政审批办公室)

拟订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管理的具体措施;负责辖区内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登记工作,负责对公司制企业股权质押登记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信息、年报信息的公示工作;指导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承担全县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统计上报工作,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牵头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对年度报告和登记注册行为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承担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八)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股

组织实施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承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组织开展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负责企业信用状况评价工作,承担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分析和公开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相关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

(九)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组织实施全县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工作,保护网络交易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网络交易经营主体的信用分类管理;承担全县网络交易市场舆情检测工作;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违规重大案件。

(十)食品安全监管股

依法组织指导本系统食品生产、食品流通、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依法组织本系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和食品经营许可工作;负责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对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质量监测。上报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信息。

(十一)餐饮食品监管股

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组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负责拟定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重大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上报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信息。

(十二)药品化妆品监管股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工作,掌握分析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药品生产、流通和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以及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承担相应责任。负责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以及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工作;依法承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特种药械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等监管工作;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抽验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检测、再评价和化妆品不良反应检测及安全风险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问题产品召回处置制度。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负责全县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管理全县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全县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四)质量监督股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和质量奖励制度,建立全县产品质量诚信制度,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统一协调全县的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认证中介服务和技术评价活动,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标准计量股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标准化法律、法规,负责地方农业标准的组织制定、发布工作,管理、协调和指导农业综合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实施并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管理全县商品条码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计量法律、法规,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组织全县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依法管理全县计量器具,规范和监督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

(十六)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事业单位的党的建设、群团、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七)老干部工作股

负责全系统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