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月25日挂牌成立。 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县发改委的价格监督检查职责,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的专...
机构信息
地区: 栾川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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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电话: 0379-66822181, 66822114
地址: 栾川县城君山路;
详细介绍

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月25日挂牌成立。

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县发改委的价格监督检查职责,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的专利行政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知识产权局牌子。保留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一、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性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地方性制度措施。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国际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指导局属各执法单位,各镇(街道办)市场监管所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质量强县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市场规范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对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指导经纪人协会工作;监督指导各镇市场监管工作。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拟订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度报告和信用信息公示,并对公示信息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三)商标广告注册登记监督管理股。负责知识产权工作;拟定注册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全县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和著名商标推荐、申报工作;承担广告经营许可、户外广告登记备案等工作;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工作。
  (四)食品监督管理股。拟订或制定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上市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及市场准入工作,督促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监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调查处理相关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开展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教育宣传,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掌握分析各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等。
  (五)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掌握分析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包括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下同)、化妆品安全形势,负责安全状况评估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监督中药材市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医药物流企业的日常监管:承担药品流通领域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中药材中药饮片规范管理;督促下级单位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等。
  (六)质量标准监督管理股。协助上级部门管理名牌认定、产品质量诚信制度建设、缺陷产品召回、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的统计工作;管理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和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工作;贯彻执行计量法律、法规,负责全县计量工作;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科研开发、技术改造、成果推广,项目申报等工作;监督管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及工业产品监督工作。
  (七)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股。负责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充装、使用、检验检测各环节的工作;按规定权限参加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技能监管工作。

三、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信息:
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邱海蛟
主持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常义忠
负责党建、纪检、信息、宣传、统战、食品药品安全、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知识产权等工作。主抓局办公室、知识产权局办公室、食品安全监管股、药械化监管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春太
负责营商环境优化、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主抓行政审批股、市场秩序监管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慧阁
负责质量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工作。主抓质量监管股(标准与计量认证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永利
负责消费者投诉举报、散煤禁烧等工作。主抓综合执法服务中心(加挂县散烧办牌子)。
党组成员、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主任:常志敏
负责计量、检验检测等工作。主抓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高爱军
负责行政执法、物价监管工作。主抓政策法规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副主任科员:逯红洲
负责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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