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洛宁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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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 |
电话: | 0379-66265002 |
地址: | 洛阳市洛宁县永宁大道141号 ; 邮编:471700 |
根据《洛宁县机构改革方案》,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职责,县知识产权局的相关行政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知识产权局牌子。保留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单位概况
洛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挂洛宁县知识产权局牌子。内设机构13个,直属单位2个,派出机构17个。现有干部职工185人。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及职能
(一)内设机构13个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运行、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机要、档案、信访、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承办工作;统筹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新闻宣传、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和分析处置工作。
2.政工股(人事教育股)
负责机关和下属机构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人事、队伍建设、人员培训、对外宣传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3.政策法规股
负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组织实施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4.登记注册股(行政审批股)
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依权限承担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审批、备案等相关工作;组织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小微企业成长。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牵头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相关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登记信息;牵头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组织指导经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及信用修复工作,承担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基层所队相关业务工作;根据授权统一办理本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5.市场监督管理股
拟订全县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监督管理有关市场交易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拟订全县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市场监管、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指导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指导协调打击传销办公室工作。拟定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市场监管系统网络市场行政执法;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拟订全县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指导监测全县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全县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负责指导基层所队相关业务工作。
6.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拟定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有关服务和产品的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查处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负责全县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承担全县市场监管系统重大突发性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协调调度、督办反馈工作。
7.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股
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贯彻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基层所队相关业务工作。
8.价格监督检查股
拟订全县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全县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指导基层所队相关业务工作
9.食品安全监管与协调督查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对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考评工作;负责健全食品安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相关制度;指导落实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
分析掌握全县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基层所队相关业务工作。
10.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
依权限承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相关工作;指导并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配合做好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相关经营环节和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并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质量抽检;拟订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并依职责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安全风险监测和处置;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组织并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苑,组织质量抽检;负责指导基层所队相关业务工作。
11.产品质量监管股
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和质量激励制度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全县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担质量强县战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县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性监督;指导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家认证行业发展规划;统一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规范认证认可活动;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行为;组织参与相关国际和区域性组织活动;负责指导基层所队的相关业务工作。
1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拟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全县特种设备检验监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运用;负责指导基层所队相关业务工作。
13.标准计量股
拟订全县标准化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地方标准立项、审查、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国际、区域合作和采用国际标准工作;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管理全县商品条码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统筹规划全县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承担全县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全县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县级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立及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县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负责指导基层所队的相关业务工作。
(二)直属单位2个
1.县市场监督管理稽査队。主要职责是:负责查处全县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疑难、复杂、重大违法案件;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委托,承担有关案件查处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机制;依法查处全县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12315网络平台业务应用工作。组织做好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督办、考核及12315网络平台数据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
(三)派出机构17个
城西市场监督管理所、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以县城京宁路中心线为界)、涧口乡市场监督管理所、陈吴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赵村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景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底张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兴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下峪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故县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上戈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罗岭乡市场监督管理所、长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马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东宋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小界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河底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主要负责辖区内宣传贯彻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开展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授权开展相关行政许可审批和备案工作;负责查处辖区内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一般性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及其他产品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在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商品交易、市场计量等市场经营行为和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价格检查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内不正当竞争、商标、广告、合同、拍卖等监督管理;参与县局组织的综合执法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承担辖区内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申诉、投诉和举报工作;承办县局和乡(镇)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班子及职务
王校锋(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张治军(党组副书记、局长):主持行政全面工作。
韦新良(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负责人事、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精神文明建设、行政注册审批、安全生产、个体协会等工作。
郑超武(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流通产品质量监管、物价、消费者权益保护、12315中心、消费者协会、消防等工作。
段建涛(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行政执法等工作。
卫静静(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法制建设、标准化管理、知识产权、广告、网络监管、扫黑除恶、宗教整治等工作。
曹京阳(党组成员):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计量管理等工作。
刘建华(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