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东昌府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
电话: | 0635-7100723 |
地址: | 聊城南湖湿地公园西门(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 邮政编码:252000 |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二)负责监督管理网络交易秩序。依法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
(三)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
(四)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五)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开展商标专利、保护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六)负责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辖区成品油质量抽检。
(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九)负责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依权限或根据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组织开展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的检查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配合有关部门指导药品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十)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工作。依权限或根据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的检查以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医疗器械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依权限或根据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化妆品生产环节的检查以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十二)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 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七)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落实将盐业执法整合纳入市场监管执法相关工作。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