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莘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春冬);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夏秋)(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635-7363959 |
地址: | 山东省聊城市莘县伊园街310号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莘县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2019年2月11日下午,正式揭牌成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定全县食品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管;负责全县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风险管理;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以及质量安全科技发展政策;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负责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承担推动全县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安全、安全防护计量器具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相关介质充装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进行监管。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安全保卫、行政接待等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技项目;负责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实施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计划生育工作。
2、政策法规股(挂行政许可股牌子)。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方针政策,组织拟订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的相关政策;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和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系统法制建设工作;负责实施食品经营许可,落实相关行政许可工作制度。
3、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挂宣传和应急管理股牌子)。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整顿治理;制定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组织开展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统计、科普宣传、新闻、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协调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4、食品生产监管股。承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工作;组织查处食品生产环节的违法行为,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织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指导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5、食品流通监管股。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工作;组织查处食品流通环节的违法行为,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指导小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6、餐饮服务食品监管股。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工作;组织查处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的违法行为,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小餐饮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7、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工作;组织查处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行为,参与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故调查;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8、药品市场及医疗器械监管股。组织实施药品、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承担医疗机构制剂的注册材料审核工作;组织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组织实施药品生产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药品出口的有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承担经营、使用环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承担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的初步审验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全县药品监督抽样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参与相关药品安全事故调查;承担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管理工作。承担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核发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医疗器械安全事故调查;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
9、财务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规划;负责食品药品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三)派出机构
设立24 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燕塔、东鲁、莘州、莘亭、河店、燕店、魏庄、大王寨、王奉、张鲁、董杜庄、俎店、十八里铺、妹冢、朝城、徐庄、张寨、王庄集、柿子园、古城、樱桃园、观城、大张家、古云。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主要职责是:承担本区域内食品药品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