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册亨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00-17:00 |
电话: | 0859-2251775 0859-4212796 投诉电话:0859-2251776 0859-4212830 |
地址: | 册亨县纳福新区纳福广场对面( 乘车线为1路、3路公交车到纳福广场站下车) |
册亨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为县级财政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大厅位于册亨县纳福广场对面,大厅共5层,总面积为5200平方米,根据《贵州省实体政务大厅建设与服务标准》和《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与服务标准》要求,名为“册亨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政务大厅总编制8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工作人员5名。另设有纪委监察室主任1名,公益性岗位4人。大厅进驻事项大项393项。其中,行政许可92项、行政处罚93项、行政强制23项、行政征收23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确认11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 97项、公共服务40项;常驻制窗口单位(部门)16个,联络制窗口单位(部门)16个,分厅窗口单位(部门)2个(县公积金中心、县公安交警大队)。大厅设有窗口服务区、等候区、投诉受理区、自动服务区、休息区、咨询台、民生查询台、阅读区、更衣室等各种便民服务设施。
主要职能:按照“廉洁勤政、公证透明、服务规范、务实高效”的原则,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和服务;负责研究和制定管理办法,报县政府和有关单位审定,并负责组织实施;汇同县监察局对各部门行政效能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大厅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按照《政务公开条例》,组织开展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和管理12个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政务大厅工作;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中心部门领导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设主任4名。另派驻政务中心监察室主任1名。
中心宗旨、业务范围、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情况为:
一、宗旨: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民意调查工作提供服务。
二、业务范围:
(一)代表本级政府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组成部门和职能机构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综合服务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按照“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原则,组织和协调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和服务。
(三)研究制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进驻部门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部门工作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协调和考核。
(四)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事项审批的协调、监督和管理,定期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协调、指导和管理;负责对县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和考核。
(五)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指导、协调部门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工作,推进县、乡(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六)受理县直有关部门进入或退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事宜,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配合县政务服务监察室对各部门的行政效能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
(七)在县政务公开暨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对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和各乡(镇)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
(八)负责委托代理部门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受理及业务指导;协调窗口委托代理部门承办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申办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的服务工作;负责联合审批手续代办理工作;指导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委托代理、代办服务工作。
(九)负责听取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向投资者介绍本县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优惠政策,接受商家企业的诉求和反映,收集梳理项目投资、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受理的意见建议、问题反映、举报投诉等进行解答、收集、整理、转办和跟踪落实。
(十)负责政务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应用技术培训等工作;负责收集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和问题,受理涉法涉诉的举报投诉;对受理的问题反映、举报投诉等进行解答、收集、整理、转办和跟踪落实;指导、督促各乡(镇)实施“民意调查工作法”。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县政务公开暨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意调查中心)内设4个股级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单位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秘、会务、督办、机要、信息、档案、统计、宣传、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业务服务和委托代理办公室
负责对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及便民服务事项的业务咨询、协调和跟踪;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及大厅各窗口之间的业务协调工作;负责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及便民服务事项进行协调、指导和管理;负责组织并联审批、开辟绿色通道、推进网上审批等提速增效工作的协调;指导、协调部门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并负责对对其业务进行考核。
负责委托代理部门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受理及业务指导;协调窗口委托代理部门承办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申办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的服务工作;负责联合审批手续代办理工作;指导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委托代理、代办服务工作。
(三)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政务公开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考核考评县直各部门及乡(镇)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负责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及轮换管理;受理县直有关部门进入或退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事宜,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的行政审批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受理并协助县政务服务监察室对行政审批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审批制度与规定的举报和投诉;负责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接办件及联合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便民服务事项进行督查、督办;负责系统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杜绝超时办结或不办理现象,管理视频监控。
(四)民意调查和信息办公室
负责听取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向投资者介绍本县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优惠政策,接受商家企业的诉求和反映,收集梳理项目投资、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受理的意见建议、问题反映、举报投诉等进行解答、收集、整理、转办和跟踪落实。
负责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应用技术培训等工作;负责收集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和问题,受理涉法涉诉的举报投诉;对受理的问题反映、举报投诉等进行解答、收集、整理、转办和跟踪落实;负责政务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汇总上报;指导、督促各乡(镇)实施“民意调查工作法”。
四、人员编制
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意调查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管理人员7名、工勤人员1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
领导职数:部门领导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设主任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