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花溪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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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
电话: | 0851-83873719/83873252 |
地址: | 花溪区行政中心办公大楼A区524室 |
一、领导分工
杨旭(局党委书记):主持局党委工作,负责抓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改革、意识形态、人事管理方面工作。
危大勇(局长):主持行政全面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
龙聚盛(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书记、局长抓好相关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市场科。分管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线电视台。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和维稳、信访工作负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党务政务公开(含政务网站管理)、目标绩效、信访维稳、机要保密、档案、后勤;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离退休相关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务及分管领域政府采购工作;安全生产、政法综治、农业、脱贫攻坚、“整脏治乱”、“创文创卫”等工作。
负责政策调研;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行政,法制政府建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行政决策;行政复议;执法监督、行政审批改革;文物执法、体育执法、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开办、监管,广播电视工程、安全播出及监管;品茗业发展;文化和旅游市场行业监管,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应急救援、禁毒、扫黑除恶;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大数据应用、行业标准化;旅行社(国内游和入境游)审批;星级饭店、避暑度假精品酒店、民宿等级评定和管理工作;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导游人员服务管理;旅游保险、行业协会相关工作;乡村旅游、旅游源普查工作。
孙婧璇(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书记、局长抓好相关工作,分管公共服务科、产业科。分管3家下属事业单位(文管所、图书馆、文化馆)。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和维稳、信访工作负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负责公共文化服务类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效能建设;组织指导全区体育活动;负责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体育工作(含老体协);社会文物和文物安全管理;指导旅游集散体系、咨询服务、旅游基础设施等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设施管理;组织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卫计、生态、科技、广播电视相关工作及分管领域政府采购工作。
负责经济运行工作;假日旅游市场调度、信息统计报送、经济指标数据统计、监督管理和分析;发展规划;产业业态发展;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及实施;招商引资;旅游产品线路开发培育;乡村旅游规划、开发,旅游资源保护;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A级旅游景区创建、评定和管理工作;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中高端消费发展;文化旅游商品开发创新推介;生态旅游、全域旅游及休闲度假旅游体系建设,承担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等品牌创建工作。
曹新(文化馆馆长):协助孙婧璇副局长抓好相关工作,具体负责文化馆、文工队日常工作。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和维稳、信访工作负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邹振海(执法大队大队长):协助龙聚盛副局长抓好相关工作,具体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日常工作;负责明珠公司。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和维稳、信访工作负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业和广播电视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三)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定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四)促进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对外开放,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组织指导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打造旅游城市品牌。指导、推动航旅、铁旅、高速路网旅游协同发展。负责航线旅游产品线路、铁路旅游产品线路的开发培育。指导国内(含港澳台地区)、国际旅游航线、包机、专列的开发培育等相关工作。
(五)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六)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标准化、均等化;指导重点文化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
(七)统筹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领域大数据应用和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八)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统筹规划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拟订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协调、推动重点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协调旅游商品开发、推介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中高端消费。
(十一)统筹推进生态旅游、城市旅游、乡村旅游发展,统筹推进全域旅游,推进文化旅游扶贫开发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协调推进“世界旅游名城”建设工作。
(十二)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行为、安全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文化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按照权限承担星级饭店、避暑度假精品酒店、民宿等住宿业等级评定、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提升工作。
(十三)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维护市场秩序。
(十四)拟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工作,推进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物和博物馆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文物和博物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
(十五)组织指导全区社会体育活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健全完善全区体育健身服务体系;拟定实施社会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学校体育、老年体育、农村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开展并完成国民体质监测。
(十六)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责调整。
1.将原区文体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除新闻出版管理和电影管理以外的职责、原区旅游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2.将原区文体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的新闻出版管理和电影管理的职责划入区委宣传部。
3.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或收回机关。
(十九)职能转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大力实施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打造以生态为特色的世界旅游名城目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发挥生态优势、大数据先发优势,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壮大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促进行业实体经济发展,提升服务质量,打造文化旅游品牌,发挥文化和旅游带动作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ﻪ 址:花溪区行政中心办公大楼A区524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7:00
联系电话:0851-83873719/83873252
邮政编码:550025
文旅市场行政审批办理咨询电话(B501室):0851-83155198
文化旅游投诉业务咨询电话(B506):0851-83858994
邮箱:hxqwtgdlyj@huax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