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花溪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周一到周五9: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851-88325911 投诉电话:0851-88325883 |
地址: | 贵阳市花溪区两夹坡大数据产业园3号楼 |
花溪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隶属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0名。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办公室、业务科、督查科。
一、领导机构
石 雄(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主要分管政工人事、财务预算、中心建设、协调市政务服务中心同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具体分管办公室。
王忠华(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级):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对中心纪律作风、服务态度、考核考勤等工作;负责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负责对区政务服务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督促落实,具体分管督查科。
白荣智(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政务中心窗口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政务中心网络系统管理、门户网站的运行、业务流程的优化,具体分管业务科。
二、工作职责
(一)按照“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原则,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事项和务咨询服务事项的办理和服务。
(二)制定规范区政务服务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按照区政务服务中心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对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部门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组织管理、协调和考核工作。
(四)对区政府各类政务服务分厅(经同意暂时保留的部门自办业务大厅)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及工作考核。
(五)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管理、组织及协调。
(六)负责做好有关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使用和培训工作。
(七)受理有关部门进入或退出区政务服务大厅的相关事宜,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八)负责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能等方面的投诉,并按照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花溪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领导分工及科室职责
三、内设机构
区政务服务中心内设3个科室
(一)办公室
1、 协助“中心”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各科室、服务窗口的综合协调,搞好上传下达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2、 认真搞好上级来文来电(含“电子邮件”、传真)的收发登记、传阅、存档及“中心”各类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做到制度严、手续清、运转快、零差错;
3、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性公文的起草以及信息简报的编发;
4、负责档案、信访等工作,做好保密和机关安全工作;
5、负责固定资产(包括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品、设备器材)的登记和管理;
6、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
7、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8、负责组织对窗口单位的目标任务检查考核;
9、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业务科
1、确保政务大厅行政审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规范运行;
2、负责对纳入区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及管理服务事项办理的协调、追踪;
3、负责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和业务考核工作;
4、负责行政审批项目数据库及数据统计管理;负责相关信息网络的调研、开发、应用、培训等工作;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局域网、行政许可政务网、电子监察专网等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及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工作;
5、加强与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单位和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创新工作方式;
6、负责对区政务大厅各分厅(经同意暂时保留的部门自办业务分厅)工作的运行情况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7、负责政务服务大厅业务相关资料的审核和编印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有关业务宣传工作;
8、负责拟定和编发涉及本科室有关文字材料,负责各窗口单位每月业务办理情况的统计和通报工作;搞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
9、负责“中心”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的修改完善和解释工作,负责对外咨询服务;
10、负责“中心”设施设备的维护,以及大厅电子监察系统各类电器、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的维护工作;负责“中心”主机房的管理工作。
11、负责整理各窗口上报表格,做好统计、分析、总结、归档工作,并建立完整的台账档案;
12、配合做好有关接待和宣传工作,做好保密和机关安全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督查科
1、制定、规范区政务服务大厅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做好政务大厅各窗口每天的巡查工作(包括窗口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着装、仪容仪表以及环境卫生等方面),负责对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出勤情况的月度和年度的考核、考评、通报;
3、受理并调查处理当事人对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能等方面的投诉;
4、负责对政务服务大厅接办件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服务事项进行督查、督办工作;
5、负责拟定涉及本科室有关文字材料工作,负责对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每月出勤情况的统计和通报;搞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整理;
6、负责对区政务大厅各分厅(经同意暂时保留的部门自办业务分厅)业务工作的考核;
7、负责对窗口人员的轮换管理工作;
8、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工作作风、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负责政务大厅优秀文明窗口评选活动的组织开展及对窗口先进人物、好人好事的宣传、推荐;
10、配合做好有关接待和宣传工作,做好保密和机关安全工作;
11、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联系方式
政务大厅咨询电话:0851--83155112
政务大厅投诉电话:0851--83155308
办公室电话:0851—83155217
传 真 电 话:0851—83155073
业务科电话:0851--83155138
督查科电话:0851—83155308
网址:http://www.gzegn.gov.cn/zwzxindex.j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