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永定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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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电话: | 0744-8252867 |
地址: | 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西路(市烟草公司对面) |
一、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 主任:朱朝锋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统筹协调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综合规划科 负责人:胡晓
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拟订全市市场监管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综合分析和相关政策研究。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承担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三)法制科 科长:杨辉
承担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制度规定。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办或组织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承担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登记注册科(行政审批服务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 科长:向阳
组织执行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的措施、办法。承担职责内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承担市本级和指导全市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
拟订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动态管理。负责行政审批服务流程标准化建设。负责或牵头组织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平台建设及数据支撑工作。
配合组织部门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指导直属非公党组织党建工作。
(五)信用监督管理科 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梁英斌
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张家界)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负责在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企业的监督管理。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价格监督检查科 科长:龚芬柳
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相关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七)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 科长:陈斌
拟订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的制度措施。负责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协助配合反垄断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烟草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八)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科长:向朝富
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市场信用分类和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协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九)广告监督管理科 科长、局四级调研员:秦周益
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广告监督管理活动和广告监测工作。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十)质量发展科 科长:王东波
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政策措施,对全市宏观质量进行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品牌建设。组织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配合做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缺陷产品召回和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工作。
(十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科长:向延伟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组织实施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分类监管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督促对监督抽查不合格市场主体的处理工作,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十二)食品安全协调科 科长:陈海涛
负责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全市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科长:陈红明
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协助开展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的市场准入,组织开展食品生产者监督检查。指导区县开展制售分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市场准入和监督检查,指导生产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十四)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科长:廖娴
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食品流通环节市场准入相关工作及日常监管。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十五)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科长、一级主任科员:王作胜
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盐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拟订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职责内特殊食品生产环节的市场准入生产现场核查相关工作。监督指导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特殊食品日常监管工作。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十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科长:覃建勋
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者落实主体责任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市场准入相关工作及日常监管工作。承担职责内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十七)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科 科长:王欢欢
拟订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指导风险监测工作。
(十八)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科 科长:郑丽君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拟订全市药品零售监管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权限或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指导药品经营环节的许可、检查及药品使用环节的检查。配合做好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十九)药品生产监管协调科 科长:覃辉
协调配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及违法行为查处。协调配合实施国家药品标准、药物非临床研究和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协调配合实施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等注册管理事项。协调配合上级药品监管部门实施药品生产以及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协调配合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相关科技项目,组织实施国家鼓励药品创新、产业服务政策。协调实施生产环节问题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生产环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
(二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科长:景文茵
承担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承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日常监管工作。承担职责内医疗器械产品和生产备案工作。组织全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二十一)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科长、局四级调研员:姚亦清
负责化妆品经营者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现场检查。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相关统计工作。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二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科长:李兴平
拟订特种设备安全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推广应用。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二十三)计量科 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梁高庆
负责全市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二十四)标准化科 科长:毛晓娟
负责拟订实施全市标准化战略和政策措施。承担地方标准制定的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组织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承担全市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及法人数据库相关工作。
(二十五)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 科长:杨小泉
承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认证评审、审核人员和有关实验室检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十六)认证监督管理科 科长、一级主任科员:向继红
推动全市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及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并负责相关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对认证机构在全市的认证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二十七)知识产权促进与运用科 科长:李方
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制定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承担专利代理执业监督工作。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相关前置服务工作。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负责与区县及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联络和业务指导。
(二十八)知识产权保护科 科长、局四级调研员:郗国斌
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起草知识产权规范性文件。推动落实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负责原产地地理标志专用权保护。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纠纷调处和维权援助。
(二十九)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投诉举报办公室) 科长、局四级调研员:傅建平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承担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调解消费争议。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承担重大突发性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的应急处置、协调调度等工作。指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十)宣传与应急科 科长:佘高锋
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应急预案,组织协调职责内市场监督管理方面较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三十一)科技与财务科 科长、一级主任科员:覃飞英
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质量基础设施科技需求,组织实施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和成果应用。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装备采购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三十二)人事科 科长、一级主任科员:金红
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三十三)机关党委 专职副书记:张肖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十四)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科长、一级主任科员:黎昌才
负责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二级机构
(一)张家界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处级)书记:刘维毅 支队长:简碧海
(二)张家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副处级)书记、所长:毛国华
(三)张家界市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与审评中心主任:田际林
(四)张家界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所长:白雪峰
(五)张家界市计量测试检定所所长:昌海
(六)张家界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负责人、二级主任科员:吴俊武
(七)张家界市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二级主任科员:刘爱湘
(八)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原张家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原张家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中心)主任:伍英
领导信息
局长、党组副书记 阙道文:主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
党组书记 李步群:主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彭波:协助局长、书记抓好日常事务;负责人事、财务、绩效考核、行政执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行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科技与财务科、人事科、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海:负责法制、登记注册、行政审批、商事制度改革、质量强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个私经济、污染防治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行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法制科、登记注册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质量发展科、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市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与审评中心。联系永定区。
党组成员 李成友:负责机关事务,保持日常运转;负责政务服务、单位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闻宣传、信访维稳、保密、政务信息、信用监督管理、价格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转企升规、重大风险防范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行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综合规划科、信用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科、宣传与应急科(应急除外)、信息中心。联系桑植县。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贾祖平: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使用监管、食品药品抽检、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全面小康帮建、脱贫攻坚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行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科、药品生产监管协调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与审评中心(除审评外)。联系慈利县。
党组成员、副局长 田烨:负责党务工作、机关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交易监管、工青妇、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统战、关心下一代、社区包保、"三联四建"等工作。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直属机关党委、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投诉举报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消委办、工会、妇委会、共青团。联系经济开发区。
党组成员、副局长 鲁礼安:负责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广告监管、标准化建设、应急管理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行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广告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化科、宣传与应急科(宣传除外)。联系武陵源区。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朝晖:负责市食安办日常工作,负责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特殊食品监管、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行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 石东庸:主持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陈铭:负责认证认可计量监管、检验检测机构日常监管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行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计量科、认证监督管理科、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计量所、市质检所。
副处级干部 张鸿飞:协助局长抓好知识产权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行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知识产权促进与运用科、知识产权保护科。
副调研员向爱群同志:协助田烨同志工作,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调研员邹 箭同志:协助李朝晖同志工作,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调研员聂严春同志:协助李成友同志工作,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调研员胡绍满同志:协助吴海同志工作,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调研员张宏春同志:协助陈铭同志工作,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调研员王晓华同志:协助贾祖平同志工作,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调研员罗新枝同志:协助鲁礼安同志工作,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调研员谭映红同志:协助彭波同志工作,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