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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企业名称核准系统入口
网上办理 基本信息 办理说明 办事机构 中介机构 专业顾问

本系统受理依法应当由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申请业务。企业名称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业务范围及服务支持》。
申请人已经知晓有关内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办理业务。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登记


网上注册申请操作指引



1.登录系统。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http://www.saic.gov.cn)“服务导航”栏的“网上登记”,或该页左下方“网上申请”栏的“企业登记”登录系统;也可通过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点击首页左侧“在线办理”登录系统。


说明:没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选择“普通登录”方式登录系统。已经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选择“电子证书登录”方式登录系统。


2.选择类型。根据所办业务,选择“企业设立申请”、“企业变更申请”、“企业备案申请”或“企业注销申请”业务类型。


同一企业一次只能选择一种业务类型,待申请的业务办理结束后,方可再次申请业务办理。


注意:企业变更同时需要办理备案业务的,应当选择“企业变更申请”,该业务类型将会将变更、备案一并处理;只办理备案的,应当选择“企业备案申请”模块。


3.填写信息。根据提示,填写申请相关信息,如:企业设立,首先选择企业大类,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或者已核准企业名称查询已有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信息,然后补充完整页面上企业登记要求填写的其他信息,


注意:*表示必填。通过点击“下一步”或页签可进行页面切换。


在系统中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以保证通过系统打印出的文书内容无误;要求填写的手机号可接收短信,以保证申请人及时了解业务办结情况。


4.上传文件(PDF格式)。选择所需提交的文件目录,根据目录显示对应上传已经签字(盖章)材料的PDF格式扫描件。


注意:目录中如果缺少需提交文件名称可通过“添加材料”按钮,自行录入材料名录,增加材料目录信息。


5.检查提交。对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进行预览,再次确认填写信息后,点击“检查”按钮,系统会对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附件材料进行初步检查;检查通过后点击“提交”按钮,通过互联网将申请业务提交至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业务部门进行审查。检查不通过的,申请人需根据提示修改填报信息,直至业务检查通过方可将申请业务提交至业务部门审查。


注意:业务状态为“已提交待预审”表示业务已经提交成功,此时申报信息只能查看,不能修改。


6.查看反馈。登录企业登记系统,点击“我的业务申请”查看申请业务审查过程反馈信息。


审查意见为“退回修改”的,业务信息可查看、修改或者将申请的业务直接“删除”。


审查意见为“驳回”的,业务信息可查看、不可修改。


审查意见为“拟同意”的,表示业务处于在审核中且没有办结,业务信息可查看、不可修改。


7.现场交件。现场收到“预约材料提交时间”手机信息或查看系统业务办理状态为“已办理成功”后,打印系统生成的文书及并其他材料到现场提交规定的纸质材料。


注意:需根据要求对打印出的纸质材料进行签字盖章。


8.领取执照。纸质材料被审查同意后,领取核准通知书、纸质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


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流程示意图



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流程示意图


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电话:010-8865000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   邮编:100820 ;

机构:北京开心阳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认证机构

电话:1312025238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12号2号楼

机构:北京科比力隆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认证机构

电话:1303108158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7号院迈豪时代2号楼3单元351室

全部问题
  • 李四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实缴资金0,天使投资150万占20%股份,应如何操作工商股权变更?

    • 代办说
      代办说 2018-06-05

      分两种方案处理,方案一:增加注册资本,方案二:注册资本不变,现有股东出让股份。 方案一:增加注册资本 150W的投资占20%股份,则注册资金变为(100+25)W,天使剩余的125W进入资本公积。至于创始股东的实缴资金,要看天使投资人的要求了,通常天使投资人会要求实缴资金到位,有些投资人比较好谈,同意原股东认缴资本分期到位到位。 未实缴注册资本也可以在本轮及后续轮次,创始股东转让1%股权,获得100-1000万的不等现金,用这个钱去实缴。创始股东股权转让会有一定税务成本,可以进行税收筹划。 方案二:保持原注册资本不变,现有股东出让股份 现有注册资本不变,目标公司的原股东出让20%股份,这里又会分为两种情况: (1)天使投资认同目标公司的估值,愿意用150万购买目标公司原股东20%(原始价值20万元)的股份,公司原股东相当于靠股权赚到了130万元。同时原股东需要把20万向目标公司实缴,完成20%股份部分的实缴,另外原股东80万元认缴部分可以在本次实缴或分期缴纳。 (2)天使投资对目标公司估值,愿意用150万购买目标公司20%股权,很可能只给原股东20万作为对价,其余130万全部投入目标公司,作为目标公司的资本公积,用于目标公司的发展经营。同时原股东需要把20万向目标公司实缴,完成20%股份部分的实缴。另外80万元认缴部分也可以在本次实缴或分期缴纳。大多数天使投资会采取该种方式。 需要提醒的是,天使投资投入公司后通常就是实缴出资了。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按照《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也就是说,其他仅是“认缴”出资的股东是无权分取红利的。 无论选择哪种方案,都是与天使投资人反复磋商的结果,选择最有利公司发展的方式进行。

    • 95商服网
      95商服网 2018-06-05

      有限责任公司引入天使投资时,你问的工商股权如何变更只是个程序问题。 投资人通常会要求以增资扩股的形式进入,具体资金安排还看原股东和投资人的投资协议安排,可能会一部分进入注册资本,一部分进入资本公积。但无论哪种方式,通常原有股东要放弃对新增资本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增加注册资本还需要经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符合法律规定。 依据公司法规定,在公司股东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股东分红是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原股东实缴资金为0,在天使投资人入股后还想再分红,那可要提前要约定才行。 但实际上,初始股东实缴资本为0,天使投资人也不傻,一般不会说恁都不出钱,全拿投资人的钱玩?即便从公司发展考虑,原股东未缴纳的注册资金也是限期部分或全部出资到位的。

  • 李四

    有限责任公司亏损破产并不会涉及到个人的资产,为什么很多公司资不抵债以后,老板会跑路?

    • 代办说
      代办说 2018-06-05

      这个问题可能涉及到多个方面,毕竟见的多了,有一些比较深的感触! 先说一个现象:见过上市公司老板跑路么?多么?跑路的都是什么样企业的老板?这里面涉及到企业治理的问题。 再回到提问中的有限公司亏损破产并不会涉及到个人的资产,但两者资产是如何分割的。这里面就涉及到企业的日常经营的问题。 再一个就是破产也不是老板个人说了算的,否则就有人去钻法律的空子。我成立个公司经营一阵子,想办法弄到钱后就宣布公司破产了,反正也不涉及到个人的资产。那样象话么?乱套了。 一、破产的法律规定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二、企业的规范治理 规范的企业治理结构是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使企业行为与个人行为完全隔离,即使你是老板,也在权利和权力的监督下行驶职权,尽你职责,不是你一人说了算,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大方向,授予你的权限边界。从而实现: 你是老板,个人行为由你个人担责任;在你行驶老板职责时,属于企业行为的,由企业来担当责任;经过授权的行为而产生的损失当然由企业承担了。 人无完人,孰能无错。但要深究错误是为私还是为公。 这就是管理规范的企业如上市公司很少发生老板跑路现象的原因。 三、跑路的企业老板大量存在,为什么呢? 把公司当作个人的私有财产,公司和个人混为一体,无法清楚切割个人与公司的资产边界,甚至存在大量的灰色地带和违法行为。 1.这些老板往往将通过公司购买豪车、报销日常开支等,个人的一切费用都进入了公司的经营成本; 2.以个人担保公司贷款,但是拿公司的钱买车盖房,满世界花费,还大笔挪用公司资金或者通过关联公司伪造交易套取公司资金的; 3.疯狂集资、变相高利贷,通过公司运作一番,中饱私囊; 等等等等,公司是经营亏损,资不抵债,个人却积累大量财富。 他不敢进入公司正常的破产程序:一旦进入破产程序,首先是要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有权查帐,马脚就会显露出来。这些问题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是反映不出来的。 跑路的目的一般为: 1.有准备的,会在之前就办好各种护照啊,或者直接秘密移民; 2.没准备的,事到临头,脚忙手乱,有的就是卷了钱,跑到某穷乡僻壤了,躲躲风头。 但是,跑路是没有用的,只要存在违法行为,法律是不会轻易放过的。 正是:天网灰灰,疏而不漏。

    • 95商服网
      95商服网 2018-06-05

      这个问题,也一直时候我比较痛心疾首的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非常好的制度,是西方社会为了激励企业家,发明的一种优秀的制度。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制度安排下,企业经营如果出了问题,是不会波及到企业家个人的资产的。 与有限责任这四个字对应的,是公司治理这四个字。如果没有规范地公司治理,企业家可以随意从公司获取个人利益,那么,就不应该“有限责任”。 从企业的角度看,是公司治理的问题。从债权方的角度来看,中国的银行也有问题,那就是,都要求企业家给出担保,以企业家个人,给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这样做的结果,就把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变为企业家的无限责任了。 所以,我们看到,企业家为了公司的发展,以个人身家给出无限的担保。而企业得到了企业家本人的无限责任担保之后,也很难再保持公司治理上的独立性。这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要破解中国的这一恶性循环,就要做好两个事情,一是要求公司治理要规范,企业家的个人财务,要与企业完全隔离。有问题,要通过规范的股东注资来实现,而不是企业家个人的无限连带担保。二是要求银行不得再要求企业家个人无限连带担保,以破除银行对中国企业治理生态的破坏。 不过,也要看清楚,中国处于一个特殊的发展阶段,这个阶段,企业家的企业以家族企业为主,公司也基本归企业家个人控制,谈不上什么公司治理,也就难怪银行要求企业家个人无限连带担保了。不过,为了民族经济的发展,要从根子上断掉破坏有限责任的悲剧,就要从公司治理和银行行为两个角度,同步强制上规矩。坚决杜绝企业家个人为有限公司给出无限连带担保。为了解决企业家自己的企业融资问题,可以将特定资产拿出来,以特定资产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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