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石家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2014年2月上线运行。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许可审批、年度报告、行政处罚、抽查结果、经营异常状态等信息。
百度搜索一下进入工商总局的官网。
在上面不但可以看到企业注册时的基本信息,还可以查询经营是否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
鼠标移到右上角的【导航】图标,显示出全国各个省份的连接。查询前先点击进入相应的省份,不然会搜索不到哦。
如:点击浙江,打开进入浙江省的界面。
在框内输入搜索关键词,可以是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输入公司名称,点击搜索,弹出验证窗口,拖动完成验证即可。
展示与所有相关的企业列表,点击进入可以更详情的看到企业信息。
具体信息可以进入查看。
如题,《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对企业公示信息作了哪些方面的规定?
《条例》规定了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和企业信息即时公示制度。 一是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明确了企业年度报告的报送公示期限、公示途径、法律责任等,把年度报告内容限定为能够直接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基本信息,并通过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为了既满足社会公众对企业信息的需求,又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条例》明确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等信息应当公示,对可能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等信息,由企业自行选择是否公示。 二是建立企业信息即时公示制度。《条例》规定企业应当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三是明确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