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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南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经济运行股、安全环保股、能源资源和企业管理管理股、信息化股、企业改革股、财务股、国有资产管理股、散装水泥办公室,二层机构:南丹县节能监察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对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二)负责全县工业行业规划的拟订。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相关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建立煤、电等重要物资的运行调控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投资的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节能项目评估,对全县工业技改项目进行备案和评审,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
(五)承担振兴全县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
(六)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划和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及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
(七)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督促和指导企业抓好安全生产管理。
(八)负责全县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的产业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以及非国有制经济发展的对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产业发展问题;负责指导实施茧丝绸农工贸一体化;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十)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提出相关对策、措施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一)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管理工作,实施电力管理和行政执法,提出电力工业发展建议,负责电力、煤炭、天然气的工业行业管理,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无线电管理协调工作,配合全县铁路、公路、水路、航空、邮电年度运输和生产的综合协调。
(十三)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全县煤炭、冶金、有色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全县工程、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全县企业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审核及评审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职能转变。
1.将原南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划入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
2.将原南丹县中小企业局职责划入南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公文处理、文稿起草,负责机关人事、会务、信访、财务、接待、后勤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统计、保密、安全、绩效考评、妇女、工会、教育培训、社会服务等工作。
(二)经济运行股。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研究提出工业经济运行方面的对策措施;收集、汇总、整理工业经济运行的有关信息;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经济运行动态信息。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监测工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监测有色金属产品国际国内价格动态,建立相应的运行调度机制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指导开展多形式联运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计划和目标管理考评工作;承担企业减负的有关工作。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法规,指导全县工商企业利用外资开展国际化经营;指导全县工商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指导协调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组建和运行。
(三)安全环保股。督促指导县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负责全县民爆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煤炭、冶金、有色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安全等级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按本局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认真抓好企业的各项安全工作。督促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民爆器材生产流通行业管理工作。协调参与全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能源资源和企业管理股。对全县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实行宏观指导和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拟定扶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具体措施;负责全县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审核工作;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对外合作,指导企业开展产权交易,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负责起草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规划、计划;指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关键技术开发、产学研联合、技术引进及消化吸收的工作;指导企业完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指导各企业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生产、经营体系;协调、指导企业内部质量管理,组织企业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实施名牌战略。负责全县节能降耗管理工作,实施电力管理和行政执法,协调、调度处理电力、煤炭、冶金行业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县电力、煤炭、冶金工业行业发展的对策措施;负责全县电力、煤炭、冶金行业管理; 对电力、煤炭、冶金等行业进行综合平衡和优化配置。编制电力生产供应年度计划和调控方案以及计划用电、节约用电措施;参与电力发展规划、电价改革和管理工作;管理本县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负责电力行政执法与监督。负责研究并组织实施工业企业实施国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办法。督促全县工业企业做好节能用水、资源综合利用、工业环境治理和环保产业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负责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与工业环境治理等重大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茧丝绸生产计划,指导实施茧丝绸农工贸一体化工作;负责建材行业生产发展工作;负责糖业生产发展工作;负责盐行业管理等相关工作。协调指导新办企业的规划、筹建工作,研究分析本县的资源优势,工业布局、产品结构情况,提出行业生产布局、行业技术开发、产品结构调整方案;向企业提供经济、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做好新建、技改、续建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汇总分析全县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推动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工作,指导企业建设技术研发中心和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工业性试验、能源节约和利用;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全县工业技改项目备案工作,协调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技术更新改造、工艺设计进行评审。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等工作。
(五)信息化股。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无线电管理协调工作。
(六)企业改革股。负责咨询了解国家、区、市有关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全县工、商企业改革的对策建议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指导实施企业的兼并、破产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出建立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对策、措施,提出企业股份改革改制意见;搜集整理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推进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研究提出企业经营者的科学实施方案。督促、检查、指导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体制改革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督促、检查、指导乡镇经济体制改革规划、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抓好配套改革。承办县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事项。
(七)财务股。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局机关干部管理制度和各类奖惩办法;负责局机关、所属二层机构干部、职工的劳资人事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内审工作。拟订局机关及所属二层机构的人事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及困难职工生活补助手续。参与协调全县城镇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等制度的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工商企业职称改革及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报批工作;制订培训计划。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岗位的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训和规划;协调指导企业人才引进工作。
(八)国有资产管理股。负责全县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国有企业财务内审等工作。
(九)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全县散装水泥生产、推广等工作。
三、二层机构:县节能监察中心
(一)机构职能:
负责宣传贯彻节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协助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对用能单位履行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及节能标准进行监督监察;受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对重点用能单位、商业和社会用能的用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县节能监察计划、标准、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全县能源利用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和仲裁及处罚;对各乡镇节能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完成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地址:南丹县城关镇金叶街12号
(三)联系方式:0778-7215348
(四)负责人:韦振康
四、单位负责人
南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陆定
咨询电话:0778-3589595
办公地址:河池市宜州区中山大道6号C区二楼 邮编:5463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