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基本情况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长乐镇人民政府共有直属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9个,同时还代县政府管理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代管事业单位2个。行政单位是长乐镇人民政府本级。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长乐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长乐镇林业工作站,长乐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长乐镇水利站,长乐镇农业服务中心,长乐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长乐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长乐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长乐镇党建工作站。代管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是:长乐镇财政所,代管事业单位分别是:长乐镇农业技术推广站、长乐镇水产畜牧兽医站。
河池市东兰县长乐镇人民政府党政办承担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本镇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负责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政务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