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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镇各办、站所工作职责
(一)长乐镇党政办
办公地址:东兰县长乐镇长乐街60号
负责人:陆娴
联系电话:0778-6622033
工作职责:
承担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本镇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负责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政务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协调、督查各位助理员、各职能部门和各村委对各项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和镇党委、政府所布置的工作实施情况,并将情况报告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收集、分析全镇各方面的重要信息、情况和问题,为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决策服务;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等材料的起草、审核、打印;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安排;负责做好上呈下达,保证政令畅通;负责文书、档案、保管、保密、信访工作;负责党政机关考勤、财务、车辆管理、后勤、保卫、卫生等工作。
(二)长乐镇综治办
办公地址:东兰县长乐镇长乐街60号
负责人:覃扬帆
联系电话:0778-6622025
工作职责:
负责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工作;具体抓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应急处置、法治宣传教育、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等方面的工作;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平台,统筹协调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土地、林业、社会保障、人民武装部等基层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
(三)长乐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东兰县长乐镇长乐街60号
负责人:韦文良
联系电话:0778—6622676
工作职责: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镇村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相关发展规划;协助做好国土资源、镇村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受委托机关的委托,开展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长乐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
办公地址:东兰县长乐镇长乐街60号
负责人:韦炳权
联系电话:0778-6622035
工作职能和职责:
1、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
2、推进人口文化建设,重点抓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和谐幸福家庭”建设和“关爱女孩行动”。
3、负责各村目标责任分解下达、督查、考核及业务工作培训、指导。
4、落实人口控制目标任务,做好人口计生统计上报工作,全员人口信息准确率达98%以上。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
5、组织开展以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诚信计生健康检查为主,避孕节育为辅的优质健康服务活动。
6、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负责抓好各项奖扶、特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对象的申报和优惠政策的落实,协助县人口计生主管部门依法做好违法生育人员的处理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调查、取证和征收工作。
7、推行诚信计生,深化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村自治章程、协议、公约、“六项”制度,开展便民维权活动。
8、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工作制度。
9、按照有关政策和程序及时为育龄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证明。包括生育登记、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免费技术服务介绍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介绍信、再生育审批、病残儿鉴定等。
10、负责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技术服务、出生缺陷高危人群“一对一”优生咨询指导、病残儿鉴定、手术并发症鉴定等宣传组织工作。
11、及时依法查处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信访案件。
12、负责对村级计生专干的选配、培训和考核,指导、督促村级人口计生工作规范开展。
(五)长乐镇民政办
办公地址:东兰县长乐镇长乐街60号
负责人:韦晓娜
联系电话:0778—6622857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落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开展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乞讨人员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
3.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社会治理建设。
4.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开展农村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基层老年协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深化殡葬改革。
(六)长乐镇农业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东兰县长乐镇长乐街60号
负责人:韦桂花
联系电话:0778-6622353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长乐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办公地址:东兰县长乐镇长乐街60号
负责人:梁艳梅
联系电话:0778-6622033
工作职责:1.学习、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农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负责编制本镇农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协助上级农技推广部门在当地开展的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2.开展农业科技培训、现场指导和技术咨询工作,建立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
3.培养、培训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发展农业科技致富和负责本镇桑蚕生产工作。
4.负责本镇粮食、经济作物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农作物病虫预测预报,积极做好农业灾情上报和应对工作。
5.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指导和培训村级农业推广组织和科技示范户。
6.负责本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和监测、预警分析工作。
7.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长乐镇水利站
办公地址:东兰县长乐镇长乐街60号
负责人:韦素娟
联系电话:0778-6622033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及上级党委政府对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性文件。
2、负责全镇的抗旱、防汛工作,维护维修好水利设施。处理好全镇涉水案件,做好依法管水、依法治水,更好地为农业生产服务。
3、积极给党委政府做好参谋,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4、做好全镇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设计、施工,制定分期实施计划,负责全镇水利建设的测量、设计和组织实施。
5、做好水利综合经营深化水利产业改革,依法收足水费。
(九)长乐镇财政所
办公地址:东兰县长乐镇长乐街32号
负责人:廖孟羽
联系电话:0778-6622021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
2、编制全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督促本镇严格执行预算,编制财政决算。
3、负责组织协调本镇财政收入,负责本镇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与管理。
4、负责本镇财政支出管理,贯彻“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本镇正常运转和社会公共支出需要,确保本镇财政收支平衡。
5、负责涉农资金的发放管理。
6、负责镇政府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及村级帐务代理工作,切实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能;负责全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和处置管理,确保全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长乐镇林业工作站
办公地址:东兰县长乐镇长乐街60号
负责人:文忠龙
联系电话:0778-6622001
工作职责:
1、由县级主管部门受权履行国家有关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协助镇政府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参与管理和监督林木采伐及其伐区的调查设计和验收工作。
4、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镇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集体林木、林地规范流转服务,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5、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的争议和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以及镇村林场和个体林场的管理。
6、配合镇政府建立健全镇村护林网络和护林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培训技术咨询与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7、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事项。
(十一)长乐镇统计工作站
办公地址:东兰县长乐镇长乐街60号
负责人:秦泉
联系电话:0778—6622352
统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恪守统计职业道德,按照《统计法》及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开展统计工作,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认真完成统计报表、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实施。
2、组织开展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活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搜集、整理统计信息,研究农村经济运行中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统计分析,为上级和地方领导决策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和经济信息。
3、按照规定,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镇的基本统计资料;管理并维护好本镇统计网络建设工作。
4、组织指导本镇各有关部门、人员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健全本镇的统计台账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组织村级的统计业务工作。
5、认真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长乐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东兰县长乐镇长乐街60号
负责人:李昌任
联系电话:0778—6622353
工作职责:
1、就业服务
(1)负责辖区就业服务平台日常管理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指导辖区按政策开展就业服务工作,帮助人民群众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2)职业介绍。全面负责辖区内在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有就业能力的劳动者(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的职业介绍,并适时组织召开企业用工招聘会,帮助转移农村劳动力建立相关人员(城镇新增,农村转移等)信息台账,为辖区内用人单位(企业)推荐介绍符合条件的劳动者。
(3)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结合本地老百姓实际需求及本地产业结构和企业用工需要,适时组织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参加人社部门安排的技能培训,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帮助其就业,完成当年培训任务。
(4)创业培训。结合创建创业型城市要求和人社部门分配的任务,组织辖区内有培训意愿的创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并适时组织后续服务,保证参加对象创业成功率符合规定比例。
(5)小额担保贷款。物色并指导创业者按条件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协助申请贷款人办理相关手续,联系人社部门、放贷银行共同做好放贷调查。负责对到期款项督促收贷,确保贷款收回率100%。
(6)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及就业困难对象认定。对辖区内符合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申报对象在辖区受理基础上进行复核审查。对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进行复核审查,并负责以上两项材料电脑入网和申报审批的上传业务。
(7)就业困难对象帮扶。全面建立就业困难对象台账,对就业困难对象进行就业帮扶,根据实际既要指导开发安置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就业,指导帮助安置单位办理享受政策的有关手续,又要指导帮助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如何个人缴费参保并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相关事项。还要密切关注辖区内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动态。
(8)信息报送和资源调查。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需要,适时按要求报送城镇新增就业情况,农村转移就业情况,未就业大学生就业情况,就业困难对象情况等报表工作。根据要求适时开展企业用工、辖区劳动力状况等调查工作。
2、劳动维权
(1)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镇镇街道建立健全本级权益维护工作机构,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2)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处理日常工作。健全调解登记、督促履行、档案管理、统计报告制度,做到“六有”: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记录、有文书案卷,建立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工作联系制度、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基层调解员管理、考评、业务学习制度,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基层调解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推进调解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3)积极做好辖区内一般劳资纠纷的调解处理和化解工作。做好辖区内有关劳资纠纷可能引发群体性或突发性事件预防和报告工作。建立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基础信息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3、社会保险
(1)负责辖区内有关社会保险政策贯彻、宣传和政策咨询;
(2)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负责辖区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个人帐户管理及领取资格核定工作;对符合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工作;并按月报送已死亡参保人员花名册。
(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完成年度内县人民政府对镇镇考核的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扩面目标任务;负责全镇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每年度7-9月退休人员生存认证调查工作,确保死亡冒领现象不发生;负责配合开展《退休人员人脸识别系统》的采集工作。全面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电子化工作。
(4)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配合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保登记证》的发放工作;对辖区内已转户被征地农民建立个人档案并做好动态管理工作。
(十三)长乐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
办公地址:东兰县长乐镇长乐街60号
负责人:韦华龙
联系电话:0778-6622033
工作职责:
1、推进镇村文化协调发展,增强先进文化服务农村的能力。
2、壮大农村文化主体,增强农村文化自主发展的动力。
3、培育农村文化市场,增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活力。
4、紧密结合形势,加强形势政策宣传,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形势,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
5、加强典型宣传,展示社会的主流和本质,充分发挥典型宣传在唱响主旋律方面的领唱作用。
6、加强社会热点宣传,既要敢于直面民生民情,又要旗帜鲜明地宣传改革发展成果。
7、负责站上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好站上财产。
8、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服务群众。
9、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10、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四)长乐镇水产畜牧兽医站
办公地址:东兰县长乐镇长乐街18号
负责人:覃利军
联系电话:0778—6622033
工作职责:
负责辖区内动物强制免疫监督实施;依法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情调查、监测、兽药监督管理等工作和畜牧、饲料、草原等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具体承担下列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畜牧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
2、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的组织实施,畜禽品种改良、良种畜禽繁育、标准化生产、种草养畜、现代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建立和畜牧兽医新技术的推广、指导、服务;
3、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动物疫情普查、调查、监测、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环境的消毒;
4、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相关车辆、场所等消毒,死亡动物、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污染物等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指导、监督;
5、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适于简易程序现场处罚的实施;
6、动物屠宰,动物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运输,动物产品加工、储存等场所、活动的防疫监督;
7、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管理;
8、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草产品等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9、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生产和经营监督管理;
10、草原建设、保护、利用,自然灾害预警和防治,维护草畜平衡、依法保护草原等的监督管理;
11、指导、督促畜禽养殖(场)户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等防控措施,做好养殖备案、养殖和免疫档案的建立、负责动物免疫标识及有关证章等领取发放、使用的监督管理;
12、畜禽免疫等畜牧和动物卫生行业信息化管理、畜产品市场信息提供和风险防范、统计、录入、报送;
13、完成县局及镇党委政府交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十五)长乐镇党建工作站
办公地址:东兰县长乐镇长乐街60号
负责人:王宏裕
联系电话:0778—6622033
工作职责:
办公地址:东兰县长乐镇长乐街60号
负责人:谭志阗
联系电话:0778—6622033
1、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
2、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
3、做好本辖区军属、烈属、残疾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等服务工作。
4、做好本辖区烈士褒扬、纪念设施保护和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5、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
6、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
7、负责对本镇优抚对象的优待定期抚恤金和现役军人家属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基本情况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