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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卢开伟、男、1976年5月生,汉族,广西八步区信都镇人,2004年8月入党,2000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本科学历,现任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行政和党建全面工作。
八步区人社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区委关于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根据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部署以及八步区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规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关贯彻意见和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八步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三)负责八步区就业促进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实施意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的实施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贯彻执行完善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对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依法询问、制止、纠正或行政处罚;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七)负责八步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交流、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有关人员调配、聘用和特殊人员安置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和政府奖励制度,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福利、政府奖励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的核准。
(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并拟订全区指导实施意见。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规划、部署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拟订八步区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吸引国(境)外留学人员来八步区工作或定居。
(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774-5295507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建设中路18号八步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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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全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工作制度、 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领导指示、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公文拟写和审核、文电、会务、工作汇报总结、信息管理及宣传(网络舆情)、机要、档案、保密、文印、保卫、机关管理、接待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