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自然灾害预警监测的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气象灾害预报警报以及农业气象情报预报、生态环境预报、火灾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四)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五)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七)承担百色市气象局和靖西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行政、财务、档案、后勤、气象宣传、综合治理、督办查办等工作。
(二)气象台:负责气象业务发展、业务质量管理、气象档案、气象装备等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协助执法队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向有关单位提供探测环境条件和依据;负责组织管理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和交换。负责天气监测、大气探测、长中短期、短时天气预报的制作、发布和各类灾情、雨情、水情等气象信息资料的收集、处理、加工和公益性气象服务。负责专业气象服务产品分发、专业气象服务信息咨询等,对外开展资料服务工作。
(三)气象服务与防雷中心:负责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开展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防雷工程图纸的审核、施工监督、竣工验收;负责雷电灾害的调查取证工作;负责全市避雷装置的年检工作;负责行使本辖区内雷电灾害防御的管理权及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防雷科普宣传工作;负责防御雷电灾害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对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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