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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田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田阳县机构改革方案》和《田阳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百色市田阳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百色市田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促进创业、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创业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制度以及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牵头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 拟订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二)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调查,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执行全区城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补充保险标准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基金统筹办法,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办法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四)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职称工作。负责全区人事考试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
(七)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八)拟订劳动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地方开展劳动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776-2828860、0776-2841765;传真号码:0776-2821900;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东合二路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776-3216979,投诉电话:0776-3211234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区新车站南路1号田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6:30。
百色市田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接待、后勤保障、政务公开、文件起草等工作;负责本局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工作;承担党务、纪检、监察、人事管理、工青妇、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本局信息网络建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