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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田阳区城市管理监督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和起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责任制度和工作规划,报请区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并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或监督检查;
(二)根据百色市田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田阳区城区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管理资金使用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管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国有资产,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用地的统一管理;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等城市公共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城市道路、桥涵、排水、公共照明、园林绿化、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事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市道路、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包括户外广告等行业城建监察的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权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七)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
深化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下移执法重心。承担区政府部署的全区性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工作。
(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职责划分。区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行使城区城市范围内的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区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城区城市范围内的雨(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公厕、公共照明等建设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乡(镇)村雨(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公厕、公共照明等建设工作。
2.与区水利局的职责划分:区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行使城区城市范围内对违反河道管理行为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行政处罚权。区水利局负责辖区内城区外违反河道管理行为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划分。区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行使对城区城市范围内的户外公共场所(不含农贸市场)无照经营等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
4.与百色市田阳生态环境局的职责划分。区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履行城区城市范围相关职责内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咨询电话:0776-2824790(兼传真)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维也纳3好酒店旁巷子往里50米)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776-3216979,投诉电话:0776-3211234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区新车站南路1号田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6:30。
百色市田阳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全局性事务;起草有关文件和工作报告,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宣传、信息、绩效考核、计划生育、后勤服务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党务政务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