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关于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人防工程、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燃气、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路灯、创建卫生城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人防工程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人防工程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行政执法及监督、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依法查处重大建设违规违法案件。
(三)贯彻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定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拟定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廉租住房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公共租赁和廉租住房的租赁(经管)与维护修缮管理工作;负责城镇规划区内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其它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的筛选、审核和申报工作;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住房保障工作制度,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四)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村庄人居生态环境调查与改善工作。
(五)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备案;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活动及指导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质量安全监督,负责报建、报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工作;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规范;负责人防设计审查。
(六)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工作;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七)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负责建设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相关职责;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以及白蚁防治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对房地产企业资质等级的审查报批和年度审验;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实施监管;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承担全县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涉外房地产管理工作。
(九)负责国有土地城镇房屋征收、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征收拆迁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房屋征收拆迁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十)承担全县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的规范运管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诚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物业维修资金的归依和使用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公用、市容环卫、路灯园林管理、城市管理、燃气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城市有机更新、城市“双修”(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职责。
(十二)制定全县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
负责建筑行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的监督管理。负责行业各类执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气象局分工,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切实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仍由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
二、机构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 伍义
党组副书记、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 陈勇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黄明超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健
党组成员、副局长 俸瑜,
咨询电话:0773-2823526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773-8220750
办公地址: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印山南路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恭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规划建设股(人防建设股)、建筑业管理股、综合股、建设工程消防股等5个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