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订龙胜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广播电视事业、体育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
(三)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学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指导、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全县图书馆、文化馆、乡镇体育和广播电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管理全县体育事业,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和社会团体开展体育活动,做好学校、企业、机关、社区和农村体育工作。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九)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工作。负责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全县文物事业发展,组织协调文物资源调
查,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导文物所业务建设。
(十三)承担县旅游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阳庆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芳、石艳玲、杨能武、蒙品建;
咨询电话:0773-2165996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公园北路广电大厦20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773-7510685
办公地址:桂林市龙胜县龙胜镇体育路5号体育综合楼8楼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内设机构: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财务股、综合股、行政审批股、公共服务股、传媒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股、体育发展股、全域旅游促进股等8个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