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工作职责
(一)拟订全县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二)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
(三)参与拟订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向和分配建议,指导和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协助自治区、桂林市和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金融帮扶、资产收益帮扶。
(四)拟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管理办法。指导督促各乡镇项目库建设、项目动态管理,组织项目实施及效果评估。参与产业帮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 。
(五)协调社会各界的帮扶工作,检查、督促落实县直、市直驻平乐单位定点帮扶责任制。负责统筹县内外帮扶协作,组织开展帮扶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中直、区直、市直驻桂林单位定点扶持和东西部扶贫协作的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
(七)负责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督查考核,开展行业帮扶工作成效考评。
(八)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帮扶干部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参与实施脱贫对象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县雨露计划培训、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政策。
二、内设机构
(一)2021年6月平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平乐县乡村振兴局,仍为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科级。下设综合股、督查考核股、项目股、社会扶贫股等等4个职能股室,设置有机关党组织。现有行政编制6名,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2名。下辖1个事业单位即平乐县扶贫开发综合服务中心,为相当副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主任1名(副科长级),现有全额事业编制人员9名。各股室职能简介如下:
(二)综合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信息重要文稿及规范性文件起草等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建议和提案。负责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财务后勤等工作。负责重大会议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日常行政事务。负责组织开展评比表彰工作。负责组织、指导乡村振兴系统干部培训工作。配合协助县人社部门实施脱贫对象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指导、协调脱贫地区劳务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组织脱贫地区劳务输出。配合领导做好其他事项。
(三)督查考核股。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负责组织对各乡镇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指导。负责对接自治区、桂林市对县委和县政府乡村振兴工作成效考核。负责对接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对我县乡村振兴巡视巡察督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成效考核。负责组织对乡镇党委和政府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成效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对县直单位、各乡镇乡村振兴工作开展督查巡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县乡村振兴问题整改工作。
(四)项目股。拟订全县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办法,组织项目实施、监管和实施效果评价。督促指导各乡镇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项目动态管理,落实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负责指导实施脱贫村提升工程。指导和监督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财政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小额信贷、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参与产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旅游助力乡村振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提出财政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补助资金的投向和分配建议。负责雨露计划、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五)社会扶贫股。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对口帮扶。负负责管理中国社会扶贫网平乐分站。负责消费扶贫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管理驻村帮扶干部,推进党建促扶贫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协调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扶贫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统筹协调县直各行业部门落实行业扶贫职责和目标任务,督促指导行业扶贫政策落实。
(六)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平乐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人:
王学韬 党组书记、局长,
咨询电话:0773-7890992
办公地址:桂林市平乐县南洲新区人民路33号县政府办公大楼西侧楼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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