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就业促进工作。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及标准并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工伤认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并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及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案,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制度。负责全县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的核准。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综合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规划、部署柳城县人才小高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吸引县外人员来我县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规范全县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方案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县本级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
(十)建立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来文来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及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应急、节能等工作。牵头负责绩效考评、宣传、信息、舆情、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提供知青档案查证服务,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综合协调。负责重要文稿、综合性材料起草。负责重要文件、会议精神、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
(二)工资福利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本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工资统计和分析工作。承担县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变动审核(包括新录用人员工资审核、调动人员工资审核、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审核、晋升岗位工资审核等)、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调整审核工作。指导实施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柳州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补充人员计划、人员交流、年度考核等人事管理事宜的核准或备案及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方案并监督实施。
(三)仲裁与信访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有关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普法工作。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门式”服务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信访事项的受理、转办、统计工作,承担机关接访工作。接待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四)就业培训职称股。落实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流动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和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创业政策;协调指导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负责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审核;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承办就业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承办人力资源市场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实施、协调、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管理;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落实城乡劳动者就业培训规划;落实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落实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指导、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导和监督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相关工作;承办职业能力建设和职业培训行政审批有关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推荐、选拔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职称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县外机构在我县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社会保障与劳动监察股。组织实施或指导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配合督促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配合做好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资金筹集工作;受理社保基金的投诉举报和查处违反基金管理的案件;配合监督检查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配合组织实施工伤预防和康复管理政策,承办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职工个人申请认定工伤的审批;承办企业年金运营机构基金管理的合同备案。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并组织实施规划和推动本县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发展建设,组织对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及职业中介机构、社会培训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日常巡视监察,接受群众的举报,组织专项大检查和对所有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年度审查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意见,组织处理因劳动和社会保障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
二层机构:
(一)柳城县就业服务中心。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落实劳动就业规划和服务,劳动力资源调查和统计分析;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及职业培训项目第三方监督和考评验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方案并组织实施;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开展各类创业服务及创业培训和后续服务工作;落实各项财经政策、规章制度,做好收支计划的执行及编制财政决算;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柳城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制定的养老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以下简称“三险一金”)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负责“三险一金”业务经办和服务管理工作;配合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对“三险一金”基金的管理、稽核、风控等机制并组织实施;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三险一金”基金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和基金预决算的执行工作;负责“三险一金”有关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管理等工作;指导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772-2812571,2811013 传真:0772-2866996
办公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2-7613566
办公地址:柳城县大埔镇城东大道15号城东大厦主楼三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2-7613566
办公地址:柳州市柳城县城东大道15号,城东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