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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我区优势特色产业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建设,支持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联合开展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创新创业载体、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产学研用一体的创新链。
主要内容:支持国家及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围绕学科发展前沿及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科技领域和产业方向,以提高持续创新能力为目标,针对解决相关学科、领域及产业发展中的核心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开放运行及科研仪器设备更新。
相关要求:
1.本项目不需要申报。科技厅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对新认定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作为建设经费补助;以三年为周期组织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开展运行成效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相应年度考核成效等,对重点实验室分档给予年度运行经费补助,每个周期稳定支持三年。
2.对于已获得广西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项目资助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不再通过本项目重复资助。
3.对于最近一次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依托单位,暂停下达该单位所有重点实验室下一年度建设、运行经费。
4. 对于未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履行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和管理主体职责的依托单位,暂停下达该单位所有重点实验室下一年度建设、运行经费。
主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加快科技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以提高行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为实现产学研合作,强化创新与集成,加速科研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开展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和工程化试验;支持开放运行及科研仪器设备更新;支持培养工程技术领域领军人才,研发先进的工程化成果,打造具有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意识的科研团队,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
说明:
1. 本项目不需要申报。对建设期满三年后验收通过认定和绩效评估获“优秀”等级的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14号)和《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桂科基字﹝2019﹞94号)执行。
2. 自治区新通过评选的企业技术中心参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补助,但对同一依托单位在同一技术领域获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不重复资助。
研究内容:发挥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在临床研究领域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能力,构建跨学科、跨地域的专科临床协同研究体系,积极培育优势特色临床专科和领军人才,建设高水平的转化医学平台。
实施年限:3 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150-300万元。
申报要求:仅限于已批准组建的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分中心申报,已获得立项支持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不能再申报。申报单位必须提供1:1资金匹配证明,且要求匹配经费足额到账后,政府资金才予以拨付。
项目内容:为给科技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工程提供高端智力保障,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院士及其团队,围绕“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和九张创新名片的重点攻关领域,在“前端聚焦、中间协同、后端转化”创新链中选择一环精准发力,开展创新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引育和平台建设等工作。
考核指标:(1)研发或转化一批科研成果:获得发明专利1项(或受理2项),或转化科技成果新增销售收入500万元/年,两者任选其一;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5篇。(2)建设一支团队:新获得副高以上职称2人,或新培养博士生2人,两者任选其一;项目结题后,核心团队在10人以上、其中副高职称或博士学历5名以上。(3)完善一个平台:工作站具有固定科研工作场所500 m2以上,制定有管理、财务、绩效等制度。
资助经费:资助项目不超过5个,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后补助。
申报要求:(1)支持广西院士工作站申报(院士在本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有院士工作站类在研项目的,结题后方可申报。(2)项目标题格式:与院士专家合作开展XXX研发(或成果转化)。
围绕打造广西九张创新发展名片,开展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应用技术、方法及标准规范研究,研制科学仪器设备或开发已有科研仪器设备相关的优化应用辅助配套系统,提升我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水平。
子方向1: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应用研究
项目内容:重点面向广西重点食品、农产品质量监测和溯源体系建设、特色产品质量控制和安全性评价、环境污染物监测与筛选等相关领域,应用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管理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单价达50万元),通过技术、方法创新、软件工具的引进、改良、开发或仪器功能集成应用创新,研究建立相关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新规范。
考核指标:
1.研究制订出相关分析测试、检验检测(或仪器功能集成)新技术、新方法和操作规程。
2.建立地方、行业或国家标准,或申请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1件。
3.培育建设相应的质量检测技术标准研究人才团队5人以上。
资助经费:资助1-5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100-150万元。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
1.优先支持在最近一次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中结果优秀的管理单位申报的项目。
2.不支持未进入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统一管理(简称“入网”)或入网但研究对象不属于大型科研仪器(即单价在50万元以下)的研究项目。
子方向2: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研制开发
项目内容:重点支持围绕自治区着力打造的传统优势产业、智能先进制造业等九张产业创新发展名片相关领域,研制用于科研的科学仪器设备或开发已有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单价达50万元)相关的优化应用配套系统,进一步提高我区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科技创新所需的科研仪器设备水平。
考核指标:
1. 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仪器设备新产品,制订或符合相关标准;或开发已有科研仪器设备产品的优化应用配套系统(平台)。
2. 申请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1件。
3.培育建设相应的科学仪器设备研发人才团队5人以上。
资助经费:资助1-5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100-200万元。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
1.优先支持国家或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特别是纳入广西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范畴的)建设依托单位申报的项目。
2.不支持有关开展主要用于教学(非科研用途)的科学仪器设备及其配套系统研发的申报项目。
子方向3: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5G通讯技术应用示范
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对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总体要求,基于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网络管理及服务平台,充分利用5G通讯技术高带宽、低时延、广连接的优势,开展5G通讯技术、物联网与实验室管理系统(LIMS)融合应用于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的大数据采集、分析、应用和可视化展示,探索建立仪器在线预约与检测的标准化服务流程和运行模式,以及应用示范试点,提升我区大型科研仪器资源开放共享应用水平;优化服务平台的科技资源调查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功能,并组织开展资源调查和绩效考核工作。
考核指标:
1.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科研仪器5G物联技术1项,或新产品1个。
2.申请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1件。
3.基于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网络管理及服务平台,选择入网的高校、院所、企业各1-2个以上单位的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成3-6个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5G通讯技术应用示范试点,实现仪器在线预约、可视化检测服务、大数据采集与分析应用、可视化展示等高效、便捷功能。
4.服务平台的科技资源调查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功能得到进一步改进,完成年度资源调查和绩效考核工作任务。
资助经费:资助1个项目,经费200-300万元。
实施年限:2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分年度滚动安排)。
申报要求:
1. 项目牵头单位必须是广西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入网管理单位,具备较好的大型仪器管理信息系统研发、管理经验和基础条件。
2. 优先支持产、学、研、用单位紧密结合,优势互补,突显项目在我区的示范、引领作用,预期研发成果应用推广与转化效率明显的联合申报项目。
项目内容:选择广西地方优势特色的重点农作物、药用植物、经济林木、乡土珍贵树种、微生物及其他特色动植物等物种,应用或集成已有先进技术,开展种质资源收集、保存、繁育、分析鉴定,拟订种质质量分级标准,建设种质资源库;利用分析测试数据,构建信息数据库,开发对科研人员提供开放共享、交流交换服务的种质资源网络化管理与服务平台。
考核指标:
1.建立相关生物种质的质量分级标准。
2.建立一定规模的资源库(圃)或/和遗传资源标本(或细胞)库。
3.建立种质资源信息数据共享交流交换服务网络平台,为相关科学研究与技术产品研发,提供线上为主、线下为辅、面向科研的生物种质资源材料供应、数据信息及技术咨询等良好的服务,外单位用户数达10个,对外提供服务年均达50项次。
资助经费:资助1-3个项目(涉及生物品种2-3个或类型),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00-150万元。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
1.优先支持前期工作基础优势明显的产学研用单位联合申报、目前科研应用面广、用量大、短缺急需、共享共用服务面较广的单个物种的种质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或归类整合相同或相近类别的多个品种种质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不支持目前用作科研材料不紧缺、不急需、需求量不大或不明确、预期对外开放共享服务单位极少且效果不明显的项目,或以繁育种苗供应生产所需为主的单一品种资源平台(基地)建设项目,或多个无关联品种种质资源组合申报的项目。
3.不支持新品种选育、培育项目,或利用种质资源开展相关技术、产品创新等研发项目。
项目内容:参照国家或自治区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基本条件要求,在广西已有(运行满3年的)野外观测站、试验站等基础条件平台(简称“野外平台”)开展现场观测、科学研究和试验示范的作用,更好地为我区重点学科领域和产业创新发展有关科学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供开放服务,支持其通过实施具有优势、特色的相关科研项目推动相关设施条件改善和服务能力提升,为建设自治区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和申报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奠定基础。
考核指标:
1.凝练野外平台重点研究领域研究方向1个以上,依托野外平台对外合作开展相关研究项目(课题)1-2个。
2.申请(获受理)国家发明专利至少1件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项目相关研究论文至少2篇,。
3.培育建成重点领域研究团队10人以上。
4.通过自治区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认定,或申报建设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资助经费:资助1-5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100-150万元。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
1.仅限于支持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建成且运行满3年的野外观测站、定位观测研究站、科学观测试验站、科研观测(监测)塔(楼)等平台建设依托单位申报的项目。
2.优先支持广西区内依托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区外单位牵头申报项目必须明确与广西区内依托单位联合实施项目所取得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所有权属分配。
以大健康产业链中生物医药、中医药开发,海洋资源产业链中海洋生物医药研发为主要方向,开启再生医学减缓衰老进程、精准医学改变疾病治疗等医疗创新模式,支持防城港市建设国际医药康养示范基地。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重点支持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相结合、产学研协同创新,实行“民办官助、管投分离、独立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推动其围绕“三百二千”工程,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研发活动,加快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孵化和育成科技型企业,吸引培养高水平科技和创业人才,并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诊断和技术培训等服务,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1、新认定新型研发机构补助
申报的研发机构须具备如下条件:在广西注册并运营 1 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研发投入占总收入8%以上,成果转化成效显著,研发和科技服务收入(含技术转让、成果转化、技术股权收益)500万以上且占总收入的比重不低于60%,在职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具有市场化的人员激励机制、高效的创新组织模式和灵活的成果转化机制。在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的基础上,对达到新型研发机构补助条件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性后补助。
2、已认定新型研发机构后补助
申报的研发机构须具备如下条件:已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研发机构资格,但未获得过新型研发机构后补助的研发机构。在科研和科技服务等整体营收、研发投入强度、成果转化成效、高端人才集聚和培养等方面符合补助条件的自治区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0万元后补助。
子方向1: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补助
项目内容:根据《广西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6﹞114号),对2019年新认定的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50万元的配套资助。资助经费用于基础条件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入孵企业研发补助、高新技术及上市企业培育、种子资金等。
资助经费:每项定额资助50万元。
实施年限:2020—2021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
1.2018、2019年完成火炬统计填报。同时满足子方向1和3申报条件的,可按子方向3申报,申请金额不超过两个子方向的资助经费总和,在申报书“项目摘要”栏中注明符合两个子方向的依据,工作内容和考核指标累加。
2.项目标题:2019年度+孵化器规范简称+自治区级认定补助
3.免交《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可行性报告》、《查新报告》。
子方向2:科技企业孵化器双创能力提升补助
项目内容:根据《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桂发〔2016〕23号),对2019—2020年已获得所在设区市财政补助资金的新建或改扩建新增孵化面积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最高按所在市补助的一半比例给予补助。补助经费用于基础条件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入孵企业研发补助、高新技术及上市企业培育、种子资金等。
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项。
实施年限:2020—2021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
1.2018、2019年完成火炬统计填报,不与子方向3入库培育资助部分重复资助。
2.项目标题:XX市+孵化器规范简称+双创能力提升补助
3.免交《查新报告》。
子方向3:国家级科技双创载体培育补助
项目内容:根据《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桂发〔2016〕23号)《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桂政发〔2018〕51号),对2019—2020年进入国家级科技双创载体培育库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能力建设补助,2019年获得国家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或备案的众创空间给予奖励补助。对2019年国家绩效考核评价为A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奖励补助。补助经费用于基础条件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入孵企业研发补助、高新技术及上市企业培育、种子资金等。
资助经费: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库资助不超过100万元,国家认定(含大学科技园)资助不超过100万元;众创空间国家备案资助不超过50万元。对2019年国家绩效考核评价为A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实施年限:2020—2021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
1.2018、2019年完成火炬统计填报。入库培育资助部分不与子方向2重复资助。同时满足子方向1和3申报条件的,可按子方向3申报,申请金额不超过两个子方向的资助经费总和,在申报书“项目摘要”栏中注明符合两个子方向的依据,工作内容和考核指标累加。申报获批的考核指标不能与入库部分重复。
2.项目标题:
入库:第X批孵化器入库培育补助+(孵化器规范简称)
获批:2019年度+孵化器/众创空间规范简称+国家级认定/备案补助
3.免交《查新报告》。
项目内容:支持创新小镇积极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加强科技合作,积极利用区内外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质量基础设施等丰富科技资源,围绕主导产业创新研发、质量技术服务、创意设计等需求布局建设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提升技术咨询、合作研发、创意设计、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能力,服务创新小镇建设。支持我区科技服务业集聚区重点在检验检测、计量、特种设备、技术转移、关键计量技术、成果转化等专业科技服务或综合科技服务领域,整合服务及资源集成等技术成果,研究检验检测、计量、标准、特种设备、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关键信息发布、信息追溯等资源集成应用技术,建设集检验检测、科技信息查询、技术服务与咨询、技术专业培训、科技成果转移中介以及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计量标准等NQI要素协同的等多种科技服务为一体的科技服务业的标准化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线上与线下协同服务,服务本地、辐射全区的企业单位,为广西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服务支撑。
考核指标:
创新小镇重点产业具有一定的产业发展规模和品牌影响力,初步形成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专业化分工、上下游产业协作配套的产业体系,对所在地区的产业支撑、带动、示范作用较强。千兆光纤网络入镇、百兆网络进户,4G网络和高速WLAN全覆盖。开发建设综合公共服务网络门户和手机客户端应用软件。创新小镇内20%以上的规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10家以上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拥有3个以上众创空间、创业学院、创业咖啡、科技企业孵化器、星创天地等创业创新服务平台。拥有3家以上技术转移、科技金融、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平台进驻,可以提供专业性公共科技服务。
科技服务业集聚区研发集检验检测、计量、标准、特种设备、科技信息查询、技术服务与咨询、技术专业培训、科技成果转移中介等功能的标准化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具有其中至少3项功能);制定相关科技服务广西地方标准;具有线下实体和线上系统平台;提供培训、咨询、中介等服务1000人次以上。
资助经费:创新小镇资助不超过600万元。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资助不超过200万元。
实施年限:2020—2022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列入自治区创新小镇培育名单的创新小镇运营管理机构或列入自治区服务业集聚区名单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运营管理机构。
2.项目标题:
“XXXX创新小镇XXXX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或“XXXX科技服务业集聚区XXXX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农民受益”的原则,按照“一区一主题、一区一主导产业、一区一平台”的功能定位,重新认定和建设一批农业科技园区。面向新认定的农业科技园区,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能力提升配套项目(以下简称配套项目)和一批公开竞争申报的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竞争项目)。配套项目着重支持农业科技园区的科研创新平台、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人才团队等建设,进一步夯实农业科技园区的科技创新基础能力。竞争项目着重支持农业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示范,推动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向农业科技园区聚集,以期强化农业科技园区的农村创新创业、科技成果展示、成果转化应用和职业农业培训等创新功能,提升农业科技园区的科技成果转化与辐射带动能力。
申报要求:配套项目和竞争项目,仅限通过新认定的农业科技园区申报。所申报的竞争项目,应当立足区域资源禀赋特点,因地制宜,自主选择最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优势特色产业,通过应用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一体化设置,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
考核指标:
1.基础条件建设要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核心区、示范区应当分别达到:种植业核心区3000亩以上、示范区10000亩以上;养殖业核心区1000亩以上、示范区3000亩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核心示范区内规模以上农业企业达到3家以上。建立一定规模的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加强线上线下技术培训和辅导。
2.成果转化能力建设要求:引进2家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2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依托农业科技园区建设1-2家星创天地,建立1个科技信息服务平台。配套项目或竞争项目完成后,完成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项、广西农业科技园区10项以上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任务。
实施期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国家级、自治区级园区3年滚动资助总额分别不超过500万元、100万元。农业科技园区所在地财政或企业按照项目总经费的10%的分摊比例投入。
项目内容:为了调动县(市、区)对创新驱动乡村产业振兴的积极性,打通科技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最后一公里”,根据《关于开展广西市县领导联系推动创新驱动乡村产业振兴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桂科农字〔2020〕12号)精神,通过竞争择优方式,组织实施一批以“科技支撑产业发展”为主题的创新型县(市、区)建设项目。
申报要求:仅限于成立有县域科技领导小组、独立设置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县(市、区)申报。申报项目的县域,必须建立分管副市长联系一个县、一个分管副县长联系一个产业(以下简称“副市长+副县长+一县一业”)科技工作制度。
考核指标:
1.县(市)财政科技支出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本级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5%以上,全社会研究与开发(R&D)经费支出占GDP 1%以上。
2.引进农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瞪羚企业”各1家。建设广西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各1个。建设1家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或产业研发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广西“八桂学者”2人以上、科技特派员20人以上。
实施期限: 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一次性给予国家创新型县(市)不超过200万元、广西创新型县(市、区)不超过100万元的自主选题项目经费支持。建立“副市长+副县长+一县一业”科技工作制度的,按照《关于开展广西市县领导联系推动创新驱动乡村产业振兴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项目内容:在调整结构和优化布局的基础上,按照运行机制市场化、科技服务专业化、运作方式资本化和“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定位,以及依托农业科技园区、高校院所、科技型企业等载体建设我区星创天地的布局要求,重新认定和建设一批星创天地,并配套组织实施星创天地农业科技孵化能力提升项目(以下简称配套项目),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科技支撑。
申报要求:配套项目仅限通过新认定的星创天地运营单位申报。
考核指标:
1.星创天地建设主体,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有200平方米以上固定办公场所或创新创业空间和不少于200亩的创新创业服务示范基地。
2.每家星创天地组建3人以上专家服务团队、5人以上日常技术服务团队、3人以上创业导师队伍。
3. 每家星创天地每年培育3家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化推广5项以上农业科技成果、完成创新创业培训300人次以上、带动50名以上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职业农民创新创业。
实施期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每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
围绕广西产业创新发展需求,支持区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引进来、走出去”,开展国际、国内创新合作,打造合作平台,以此推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项目内容:围绕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经济、高性能新材料、生态环保、优势特色农业、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中医药大健康等领域,支持区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创新机构积极“引进来”,重点引进以色列、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中东欧国家、世界500强企业、国内知名高校、国家级科研机构、科技实力强的科技型企业、科技类社会法人组织、先进发达省份和港澳台地区的一流人才及其团队、技术、科研成果等,在广西独建或共建高层次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区域性研发总部、分中心、离岸创新中心、国际孵化器、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
考核指标:在联合攻关以及成果转化领域取得可量化考核的高水平技术、专利、成果转化指标,完成重大关键技术突破或形成可转化的科技成果或产业化的技术标准1项以上。建立各类科技创新合作平台1个以上。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1个以上。
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1.共建平台的项目要求提供联合的各方合作协议。2.突显项目联合研究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内容,将研究项目、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与交流、平台硬软环境建设等集成申报。
项目内容:围绕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经济、高性能新材料、生态环保产业、优势特色农业、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中医药大健康以及科技服务业等领域,支持广西企业和机构“走出去”在海外(含港澳台地区)或国内科技资源富集省份建立研发中心、离岸创新中心、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创新平台,吸引一流人才、技术、成果等入桂,以国际视野开展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开展创新企业孵化,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产品,扩大广西企业的全球市场竞争力。
考核指标:在联合攻关以及成果转化领域取得可量化考核的高水平技术、专利、产品、成果转化等指标。在海外(含港澳台地区)或国内科技资源富集省份建立研发中心、离岸创新中心、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创新平台1个以上。形成联合研发团队1个以上。
申报要求:1.本项目要求提供联合的各方合作协议。2.突显项目联合研究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内容,将研究项目、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与交流、平台硬软环境建设等集成申报。
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项目内容:围绕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经济、高性能新材料、生态环保、优势特色农业、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中医药大健康等领域,面向东盟国家开展创新合作,支持联合攻关、人才联合培养、成果转化示范推广、科学家合作交流、技术转移、技术培训等,共建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创新中心、中国—东盟技术交易平台、标准化示范基地等平台,推动广西成为面向东盟的区域创新中心。
考核指标:在联合攻关以及成果转化领域取得可量化考核的高水平技术、专利、成果转化指标。建成各类创新平台1个以上。
申报要求:1.本项目要求提供联合的各方合作协议。2.突显项目联合研究先进技术攻关内容,将研究项目、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与交流、平台硬软环境建设等集成申报。
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项目内容:为了实现“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中“引育100个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目标,围绕汽车、机械、有色金属、冶金、高端铝、制糖、电子信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大健康、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特色优势农业等重点领域,择优支持以引育高层次人才和团队为目标导向的高层次创新人才领衔申报的自主选题科研项目。
考核指标:(1)突破1项重大技术;(2)引进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人才1名,或培养现有技术骨干并达到更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1名;(3)建成较稳定的研究团队5人以上;(4)申请或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在国际、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资助经费:资助项目不超过10项,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60万元。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1)申报者需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2)项目选择的研发技术内容,必须符合本项目明确的重点领域范畴,并且不得与本指南其他项目申报的内容雷同。
项目内容:落实《广西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桂办发〔2017〕36号)中关于在自治区科技计划中设立青年创新人才科研专项,支持新引进到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水平大学博士毕业生,来桂工作第一年至第三年,可以申报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自主选题的科研资助政策。鼓励围绕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发展的科技需求进行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自主选题。
考核指标:(1)申请(或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申请(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件;(2)申请(或获得)软件著作权或植物新品种权1项;(3)在国际、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4)研发(或重大改进)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1项;(5)转化应用科技成果1项。以上选任其一。
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20万元。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1)申报人为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博士毕业生,到广西工作时间未满三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医学专业不超过45周岁(申报人到广西工作时间、年龄以申报材料提交的日期进行计算)。(2)申报人所在单位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科研经费支持。(3)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到广西工作时间未满三年的证明材料、单位配套经费承诺书(原件)。
项目内容:落实《关于推动人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的若干政策措施》(桂组通字〔2019〕58号)“对引进到贫困地区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毕业生,可向自治区申报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的自选科研项目经费资助,自治区科技部门结合科研项目选题及年度经费预算情况,择优予以立项资助”政策。
考核指标:(1)申请(或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申请(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件;(2)申请(或获得)软件著作权或植物新品种权1项;(3)在国际、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4)研发(或重大改进)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1项;(5)转化应用科技成果1项。以上选任其一。
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20万元。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1)限2019年7月5日以后(含)全职引进到贫困地区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毕业生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年龄不超过40周岁,贫困地区指“十二五”以来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享受待遇且、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天窗县”(含已脱贫摘帽县)。(2)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全职引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为破解我区当前急需解决核心关键技术问题、密切服务“三百二千”科技创新重点工程,引进国(境)外高端人才和团队,参与广西科研开发和创新合作。
考核指标:引进符合国家外国高端人才A类条件的外国专家(港澳台地区专家参照)1人以上或形成中外联合的研发人才团队1个以上,解决关键技术难题1项以上。
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50万元。
实施年限:1-2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项目选择的技术合作内容,必须符合本项目明确的重点领域范畴。
子方向1:用人单位利用引才中介机构引才引智
支持用人单位发挥猎头公司等引才中介机构在全球人才资源、专业化引才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为我区精准、高效引进国(境)外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探索符合市场化规律的创新人才引进生态模式。
考核指标:全职引进达到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C类以上国(境)外人才,签约年限不少于两年并直接从事科技创新工作。
资助额度:对每人次的猎头服务费予以50%的资助,每个项目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对于引进诺奖科学家或各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按个案一人一议。
资助方式:后补助。
申报要求:(1)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在中国国境内设立的有法人资质的专业化引才服务机构签定引才服务协议。(2)引进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C类以上的国(境)外人才。
子方向2:自贸区用人单位引才引智计点积分
支持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用人单位围绕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对照科技创新引才引智计点积分赋值表要求,主动引进国(境)外人才并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破解我区科技创新的痛点难点问题,助力自贸区高质量发展。
考核指标:科技创新引才引智计点积分在72分以上。
资助额度:计点积分达到72分以上,每项资助50万元;计点积分达到80分以上,每项资助80万元。
资助方式:后补助。
申报要求:(1)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2)必须按照科技创新引才引智计点积分要素计分赋值表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子方向1:科技特派员乡村“科技富民”示范
项目内容:为了鼓励科技特派员携带技术、项目、资金到乡村一线开展创业和服务,解决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科技问题和生产实践问题,推动农业产业升级,促进农村进步和农民增产增收,通过竞争择优方式,每年支持一批科技特派员下乡发现问题、自主凝炼的乡村“科技富民”示范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子方向2:贫困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工作保障
项目内容: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联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贫困村科技特派员选聘工作方案》(桂科农字〔2016〕102号),每年选派2900名左右科技特派员,按照“产业组团、县级组队、定点到村、统筹调度”的组织形式,采取送技术上门、网络通讯指导、现场咨询、集中培训等形式,为贫困村提供产业发展咨询、产业科技攻关、项目示范推广、实用技术指导及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及时指导和帮助贫困村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
本项目不需要申报,按照年度选聘文件确定补助名单。
项目内容:支持采用先进信息技术设计开发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专家管理子系统、网络提名子系统、形式审查子系统、网络评审子系统、会议评审子系统、奖励信息分析子系统等功能系统,实现科技奖励管理的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
资助经费:不超过150万元。
实施年限:2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项目内容:支持研发信息采集、数据分析、图像生成等新技术,并应用在编写或制作疫情防控、自然环境、民族人文、防灾减灾、民生需求等领域的科普书籍或科普视频。
考核指标:(1)科普书籍公开出版发行,参加全国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2)科普视频时长5分钟,在相应领域专业网站及主流视频网站播放;参加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
资助经费:资助项目不超过12个,书籍项目资助不超过10万元,视频项目资助不超过5万元。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1)两项考核指标选择一项申报。(2)项目标题格式:新技术在+作品名称(书籍/视频)+的研发及应用。
广西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加挂自治区外国专家局牌子。 广西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