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南宁市统计局制定的统计工作规章;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据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县地方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县情县力普查和抽样调查妆划并组织实施,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以及能源、投资、消费、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乡镇经济发展、节能降耗、招商引资、全面小康及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六)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九)依法审批(备案)各乡(镇)、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案;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检查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协助各乡(镇)管理统计干部队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全县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国家、自治区统计局、市统计局和县财政划拨的统计专项经费。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马山县社会经济调查队主要职责
社会经济调查队是从事社会经济调查的专业队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保障,独立行使统计调查、
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杈不受侵犯。
三、马山县统计局普查中心
组织实施上级布置的各项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任务,负责本县普查工作的协调、指导和调度工作,承担各项普查的业务培训,普查数据的录入、汇总、评估、分析和开发利用等工作。
咨询电话:0771-6825259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马山县威马大道19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1-5536628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政府大楼1号楼7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