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关职能
(一)负责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研究提出建设法治社会的意见和措施。
(二)负责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策部署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的法治督察工作。。
(三)负责法治建设考评工作,接受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四)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
(五)负责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
(六)负责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本级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承办全市向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办理或指导部门办理以市人民政府为当事人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
(十)承担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法律事务,对市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涉法事务出具法律审核意见。承办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务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和实施后评估工作。
(十二)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知道、监督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指示培训。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十三)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承担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及其相关业务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系统信息数据资源集成共享及应用工作。
(十四)指导、管理、监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以律师名义违法执业的行政处罚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横州市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律事务与审查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与律师工作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装备财务保障股。
负责人:横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国好
咨询电话:0771-7263976
办公地址:南宁市横州市国泰综合楼2号楼1-2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771-3860032,3860033 传真号码:0771-3860031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2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州市公证处(原横县公证处)成立于1984年,属于横州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属行政体制。2017年机构改革后,属横州市司法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定机构规格,事业单位分类为公益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