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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主要职责: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本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本城区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本城区重大经济决策和政策,研究提出运用财政、税收、补贴政策对经济运行调控和综合平衡本区财力的建议;贯彻和执行市与区、国家与企业的财政分配政策。
2.监督执行国家和本城区关于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研究政府债务状况,拟定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3.编制本城区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城区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城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本区各项财政收支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专项资金。
4.管理和监督本城区政府公共支出;制定开支标准和支出定额;落实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5.负责本城区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工作。
6.拟定本城区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处置工作;指导、监督国有资产评估业务。
7.拟定和执行本城区政府采购政策;监督和指导本城区政府采购工作。
8.管理本城区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本城区的会计工作。
10.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本区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本城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议。
11.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宣传、调研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2.承办城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71-4792401
办公地址:南宁市邕宁区步云路180号邕宁区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企业开办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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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