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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县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国家及省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全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县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七)组织拟订振兴老工业基地、区域协调发展及资源型城市转型、促进区域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县级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县级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街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口中长期规划及人口政策规定。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
(十一)起草涉及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制定全县电力、新能源等各能源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能源各专项规划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其它行业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负责能源行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重大示范工程;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保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十三)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支持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核准和备案,督促建设单位将安全生产设施纳入建设项目概算;负责在研究制定产业规划时,提出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贯彻执行省“龙江丝路带”建设相关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饶河县“丝路带”建设相关战略和规划;提出推进落实的对策、措施和建议。负责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智慧城市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综合分析我县智慧城市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综合性、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协调制定智慧城市总体规划、计划与工程设计;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统筹建设智慧城市监控平台;推动建设基础信息库,完善信息整合,战力中心数据库;搭建应用支撑平台,承担县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工作。拟定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交易场所服务标准、交易目录等综合性政策规定,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全县综合评价(评审)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承担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会同行业监督部门对全县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考核评价。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价格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价格改革实施方案;拟订全县价格调控目标;负责全县价格宣传工作。
(十六)负责建立全县价格监测体系;监测、预测、分析全县价格总水平变化情况;发布价格信息和价格公告;根据市场价格动态,提出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等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措施和建议,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十七)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县管商品价格和收费价格、作价原则和办法;必要时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申请采取提价申报、调价备案、差率控制、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等价格干预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遏制价格突发事件。
(十八)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农产品、工业品和重要服务项目成本调查;按规定负责全县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预受理工作;负责涉案物价格鉴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物价系统业务培训工作。
(十九)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的具体事务,对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进行调查、审核和核算,在制度和调整价格之前,对经营者的成本(费用)项目是否合法、数据是否准确、分摊是否合理等进行审核;负责对大豆、小麦、水稻、甜菜、烤烟等品种种植成本收益情况及农户种植意向、农户存粮情况、农户农资购买情况等专项调查。准确掌握农副产品价格的基础数据,向国家和省上报情况,并分析运用这些资料,为制定农村经济政策,调整农副产品价格提供依据。
(二十)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等日常工作。在县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领导下,积极扶持我县主要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应对突发性价格变化,切实稳定市场价格。
(二十一)负责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工作法规、制度,负责提出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粮食购销,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负责粮食市场、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工作,提出全县粮食储备计划,管理地方粮食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参与提出粮食进出口计划;协调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负责制定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粮食产品市场营销、品牌建设。开展粮食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粮食流通设施和县投资项目,统一负责县级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审核发放,组织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全县粮食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粮食流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粮食质量标准,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负责综合、分析、预测我县粮食产销形势、动态,提出我县年度粮食总平衡计划,调查研究粮食生产、流通中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为县政府决策提供粮食政策依据;负责指导全县粮食系统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认真组织实施全县粮食财务会计制度,编制财务统计报告和会计预、决算;负责研究制定全县粮食收购、储存、加工的网点布局规划,提出全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粮食系统重大科技开发、技术引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专门人才培训,指导全行业的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工作;负责驻县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用粮、救灾粮等政策性用粮的供应管理。
(二十二)负责县级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组织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二十三)负责县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建设规划、督导落实、潜力资源调查统计等职责,牵头承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落实工作;负责建立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定期例会、信息互通、要事会商、协同指导等制度机制,制定具体工作运行细则;战时和重大军事行动时,参与相关战略方向协调组工作;负责经济动员和交通战备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任务。参与国防动员军地协调机制具体工作,协调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单位落实动员任务。
(二十四)统筹推进国防动员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全县人民防空工程、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系统建设。负责人民防空平战转换及迎战准备工作,参与组织人民防空重大演训演练,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和次生灾害;负责相关军事设施保护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相关日常事务工作。
(二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六)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县级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县级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县级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
4.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粮食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粮食储备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二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全县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有关任务。
2.与县经济合作促进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审批、核准、备案权限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县经济合作促进局职责的,应当商请县经济合作促进局审查;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要商品县级储备计划建议,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县经济合作促进局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申报、设立及变更。
3.与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有关职责分工。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及信息安全、安全保卫、保密、档案管理、信访和政务信息等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审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与其合署办公)。监测分析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对策建议;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组织研究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和国际经济的重大问题;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支持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组织或参与起草有关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县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承办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全县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安排国家、省拨款的建设项目,安排市本级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负责该领域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核准和备案等。
(四)产业发展股。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提出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出并组织协调跨地区、跨行业以及需要全县综合平衡的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承担工业领域重大项目审核的相关工作,组织审核、申报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审核、申报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做好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优化配置高技术产业发展资金;组织申报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推动产业结构化升级。负责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核准和备案,督促建设单位将安全生产设施纳入建设项目概算。负责在研究制定产业规划时,提出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等。
(五)粮食综合管理股(经济贸易和财政金融股)。组织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研究提出粮油、化肥等重要商品县级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粮食加工产业发展,负责制定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粮食产品市场营销、品牌建设;参与拟订粮食流通及仓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领域基础设施项目安排意见,负责争取国家建设项目的投资,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拟订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拟订现代物流、农产品批发市场、口岸边贸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流通领域基础设施项目安排意见;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重要物资综合管理工作。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和监管非上市企业(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牵头推进产业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负责政府信用贷款项目的规划、年度贷款使用规划的编制,并负责筛选、协调监督检查沟通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的金融合作有关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等。
(六)国防动员股。编制拟定全县国防动员规划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牵头承担全县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各部门之间、各成员单位之间对接重大事项、落实动员需求、解决矛盾问题的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落实交通战备协调,经济动员协调的工作任务等,落实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交办的专项工作任务等。
三、县发改局领导
于建平 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彬 县发改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王宁宁 县发改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咨询电话:0469-4247309
办公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70号;邮编:155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咨询电话:0469-2614115,投诉电话:0469--2614114
办公地址:饶河县新阳北路26号(县文化交流中心对面)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周日、法定节假日休息.